比较法
研究者根据一定的标准,对某类教育现象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通过对比,找出教育的普遍规律及其特殊表现。 运用比较法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存在两种以上的事物;(2)这些事物有共同的基础;(3)这些事物有不同的特性。比较法可区分为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同类比较和相异比较、定性比较和定量比较。比较法实施的步骤是:(1)明确比较主题;(2)提出比较的标准;(3)解释比较的内容;(4)作出比较的结论。 比较法的实施要求:(1)注意事物之间是否具有可比性;(2)注意比较的广泛性;(3)不仅要比较事物的现象,更重要的是要比较事物的本质;(4)把比较法与其它研究方法结合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