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判尚书省工部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判尚书省工部事宋前期差遣官名。 职源隋朝开皇三年(583),始有尚书右仆射判工部尚书事,此属领衔兼管之意,与宋代为差遣官判工部事有别,但判名相同而已(《隋书·百官志》下)。 职掌几无职事,守部而已(《合璧后集》卷32《六部门·工部》)。 品位以两制以上朝官充(合同上书卷)。 简称判工部。《燕翼诒谋录》卷4:“昔有判刑部、判礼部、判兵部、判工部。”《合璧后集》卷32《工部》:“本朝工部,判部事一人。”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