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刘椎刺探军情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刘椎刺探军情案 刘椎刺探军情案明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案。正德五年四月,宁夏安化王寘鐇,以讨伐刘瑾为名,用计杀死驻宁夏卫总兵等大员,占据宁夏卫,背叛朝庭,自立为主。刘椎系乱军头目之一姜永手下兵士,受姜永之命,前往官军驻地刺探军情,被官兵抓获。谢蕡《后鉴录》载:“巡按周御史在延绥闻知前情,会同榆林三堂,议调副总兵侯勋、游击将军时原等五千余员名,前来策应。”“本日姜永令在官军人王泰、刘椎、臧文,各不合依听前去花马池等处,探听延绥军马消息。被把门官盘获,送闰参将审明,解送杨总兵交收。”寘鐇叛乱因准备不足,历时一月即在大军围剿下失败。叛乱平定后,有关案犯皆解至京城,由“三法司”等会审发落。刘椎,并王泰、臧文,因“顺从逆贼,指麾爪探诸路消息”,被判依奸细探听事情者律,斩首。 ☚ 王泰刺探军情案 曹雄附党作逆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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