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六符| 烈士刘六符传(附像) | | 民心1911年6卷 | | 刘六符(1887—1911) | 程镇芳 吴东 | 近现代福州名人第407页 |
刘六符?—1055辽朝大臣。河间(今属河北)人。北府宰相、监修国史慎行之六子。能诗文、举进士。重熙初,为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七年(1038年)任参知政事。十一年,与宣徽使肃特末使宋,同富弼谈判,索取关南十县土地。还辽,为汉人行宫副部署。宋遣使许赠岁币易十县。复与耶律仁告使宋,要求在岁币文书上定“进贡”之名。以功升枢密使、礼部侍郎,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政事令。次年,参知政事杜防劾其受宋贿,出为长宁军节度使,又召回为三司使。道宗即位,建言在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北)行大州礼,被采纳。 刘六符?~1055辽朝大臣。河间(今属河北)人。重熙初,为翰林学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参修国史。重熙七年(1038年)任参知政事。十一年,与宣徽使肃特末使宋,同富弼谈判,索取关南10县土地。以功升枢密使、礼部侍郎,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政事令。次年,参知政事杜防劾其受宋贿,出为长宁军节度使,又召回为三司使。 刘六符?—约1054辽大臣。河间 (今属河北) 人。举进士。祖与父均为辽官,重熙初,为政事舍人。兴宗时,任翰林学士。重熙十一年 (公元1042年) 赴宋,索取周世宗时攻取的十县土地,因功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因与参政杜防有隙,出为长宁军节度使。 刘六符❶?—约1054辽河间(今属河北)人。举进士。重熙初为政事舍人,翰林学士。十一年(1042)乘北宋为西夏困扰之机,与萧特末(宋人作萧英)使宋,索取关南十县地。宋以富弼为报聘使。许增岁币二十万。六符坚持宋输岁币应曰“献”,或曰“纳”最后,宋允以“纳”字。事后,以功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宋币至,又为三司使。 ❷(1887—1911)一名锋,字肩宇。近代福建连江人。福建法政学堂毕业。清宣统二年(1910)投入清军,宣传反清革命思想。次年绕道香港参加广州起义(黄花岗之役)。在激战中力尽被捕,从容就义。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