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霞白利法又译《沙伯利厄法》。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于1791年6月14日通过的反劳工法律。因根据工厂主列·霞白利 (IsaacRene Guy Le Chapelier,1754—1794)的提议制定,故名。主要内容是,禁止组织工会,禁止制定反映工人共同利益的章程,禁止工人罢工,禁止一切行政机关雇用参加工会的工人,凡参加工会者及“聚众会合”者均应依法严惩。此法于1864年始废除。 列·霞白利法又译“列·沙白里哀法”。法国大革命时期通过的反劳工法案。由议员列·霞白利(1754—1794)提出,1791年6月14日制宪议会通过。主要内容为:禁止工人结社和罢工,违者罚款并剥夺选举权一年。马克思称之为“资产阶级国家政变”。1884年被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