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入
指土地承包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人所取得的收入。农村出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农户间自行转让,二是将承包土地交回生产队重新承包。实践中,前二种形式采取较多,后一种形式极少。土地使用权转让又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形式多样,有以地买粮,转出者以国家中等牌价从转入者那里买回一定数量的基本口粮,占有国家牌价和市场价的差额收入; 有以地纳粮,转出者从转入者那里无偿获得一定数量粮食;有以地纳钱,转出者从转入者那里无偿占有一定数量货币收入,有以地换工,即转出者无偿占有转入者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为自己经营的另一份土地种、管、收。无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即出让者无偿把自己的承包土地委托给他人经营,只由转入者承担相应的合同粮 (国家定购) 、农业税和生产队集体提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