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经济区划
根据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规律、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特征的相似性、经济联系的密切程度,对农村生态经济进行的战略性区划。农村生态经济区划的主要原则是:
❶农村生态经济全面发展与充分发挥地区经济优势相结合。划分经济区时要从总体利益出发,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合理地确定地区经济专业化发展的规模和综合发展的程度。
❷农村生态经济的现状与远景发展相结合。划分经济区要从历史上已经形成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特点出发,充分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对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预测为划分依据。
❸地区生态经济中心与其经济吸引范围相结合。经济中心即全区生产、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最集中的城市,是地区经济联系的枢纽,对周围地区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结合交通运输条件正确地估算经济中心的经济吸引范围是划分经济区的重要依据。
❹农村生态经济区划与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以加强对宏观经济的计划指导。
❺充分考虑建立外贸出口基地和发展国际分工合作的需要,利用国际市场促进国内各地区的经济发展。
农村生态经济区划的基本程序是:
❶系统地调查研究农村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现状及其形成的原因和条件。
❷根据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口增长对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进行预测,并制定农村生态经济发展的总目标。
❸根据农村生态经济发展的总目标,结合地区发展农村生态经济的条件,确定各地区生产专业化的方向,并根据主导专业化部门发展的需要勾画出农村生态经济区的概略轮廓。
❹以地区专业化部门为主体,研究地区农村生态经济结构的合理性; 通过和其他地区的综合平衡,具体地确定各农村生态经济区专业化生产的规模和综合发展的程度; 综合各个农村生态经济区近期和远景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农村生态经济区界的划分。
❺根据地区农村生态经济中心的经济吸引范围,分析区内、区际的农村生态经济联系,结合交通运输条件对经济区界进行具体的经济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