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供应企业
各种农副产品收购、批发企业的总称。其主要职能是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工业生产、外贸出口和城市零售商业。根据农副产品生产分散、季节性强、收购时间集中、流转环节要少等特点,我国农产品收购供应企业分为基层收购机构、调拨供应机构和城市批发机构三种。农产品基层收购机构,包括基层供销社、市县商业部门在重点产区设立的各种收购站、收购门市部和收购点,负责市、县范围内农副产品的收购和附近城市的调拨供应。农产品调拨供应机构,包括地区、市、县的农产品专业公司,负责在较大的经济区域内组织接收、收购和远距离的调拨供应,其方式有直拨和中转两种。农产品城市批发机构,包括各种农产品专业公司批发部,负责向本市零售商业企业提供货源。由此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以调拨供应机构为中心,联结基层收购机构和城市批发机构,从农村到城市,城乡相通的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供应企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