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兴观群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兴观群怨 兴观群怨孔子有关文艺美感作用、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的理论。语见《论语·阳货》: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据历代注家解释: “兴”,指“感发意志”,意即诗能调动和陶冶人的思想情感; “观”,指“观风俗之盛衰”和“考见得失”,意即诗能使人从中认识和了解社会; “群”,指“群居相切磋”,“和而不流”,意即诗能引起人的共鸣,使人交流感情; “怨”,指“怨刺上政”,意即诗能用来批评与讽刺不良政治。清王夫之在《姜斋诗话》中进而指出, “兴观群怨”是一个以情为核心、交互发生作用的有机整体,从而使此说显得更加完备。上述论点,虽自有其具体的阶级内容,但因它能从文艺的特点出发,全面而深刻地总结文艺的社会作用,因而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曾产生巨大影响,并成为历代进步文学家反对文艺脱离政治、脱离生活的斗争武器。 ☚ 诗言志 诗教 ☛ 兴观群怨 兴观群怨古代诗学概念。始见于《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兴,起也。孔安国以为是“引譬连类”,朱熹以为是“感发意志”,前者重在创作的比兴艺术,后者则强调读者的接受和感染。二者角度不同,但是并不矛盾,都具有“起”的意思,指的是诗歌创作通过比兴的艺术方法来抒情言志,唤起读者的情感共鸣。诗歌作品具有了艺术感染力,就能起到“感染意志”的社会作用,这就是“兴”。观,郑玄以为是“观风俗之盛衰”,朱熹则以为是“考见得失”,通过诗歌作品,反映现实生活的“风俗盛衰”,从而引起读者对于政治“得失”的思考。群,孔安国注:“群居相切磋。”(《论语集解》称引)也就是说,人们通过对于诗歌作品的切磋讨论,沟通感情,交流思想,统一认识,提高修养,起到安定社会的团结教育作用,所以朱熹说是“和而不流”,既彼此和谐,但又坚持原则,而不受流俗偏见的影响。怨,孔安国注指“怨刺上政”,认为可以通过诗歌作品来批判现实,诗人有责任来批评统治者的为政得失,并抒发人们的怨愤之情。总之,孔子的“兴观群怨”之说,对诗歌的艺术创作,特别是对于文艺的社会功能,进行了言简意赅、较为全面的概括,对中国古代文学及古典诗歌美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汉儒《毛诗序》,六朝梁代钟嵘《诗品》,到清代的王夫之,历代的文学家和理论家,无不蒙受沾溉,并给予高度评价。钟嵘《诗品序》以具体事例,重点说明了“群”和“怨”的艺术特点和社会作用。而王夫之更是结合自己的哲学观点和政治认识,对“兴观群怨”的内在相互关系作了新的阐发和全面论述,他在《诗绎》中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尽矣。……于所兴而可观,其兴也深;于所观而可兴,其观也审;以其群者而怨,怨愈不忘;以其怨者而群,群乃益挚。出于四情之外,以从生起四情;游于四情之中,情无所窒。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而自得。……人情之游也无涯,而各以其情遇,斯所贵于有诗。”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大大丰富和发展孔子“兴观群怨”说的理论内容。清初黄宗羲《汪扶晨诗序》也有共同的认识,认为“昔吾夫子以‘兴观群怨’论诗。……古之以诗名者,未有能离此四者,然其情各有至处”。为古老的“兴观群怨”说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新的活力。 ☚ 应感 移风易俗 ☛ 兴观群怨 兴观群怨《论语·阳货》云:“小子,何莫学夫《诗》!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在孔子之前,人们已经认识到了 《诗》的言志、美刺和教化的作用,孔子则首先从理论上对《诗经》的政教功用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概括和发展。 ☚ 思无邪 不学诗,无以言 ☛ 兴观群怨 兴观群怨xingguanqiunyuan孔子关于文艺社会作用的基本要求。《论语·阳货》云:“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年轻人应该学诗,诗具有兴观群怨的重要社会作用,既可以作为侍奉父母的准则,又可以作为为君王服务的资本。兴观群怨说可视为我国古代文学理论中关于诗歌社会作用的最早的、最全面的论述。 ☚ 诗言志 思无邪 ☛ 兴观群怨 兴观群怨中国古代文论的基本概念和术语。其实质是对诗歌(包括乐、舞)社会功能的认识和概括,为孔子所提出。《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所谓“兴”,即“兴于诗,立于礼”(《论语·泰伯》)的“兴”,“言修身当先学诗”(何晏《论语集解》引包咸注),是讲诗歌在“修身”方面的教育作用(“兴”的另一含义是讲诗的表现手法,参见赋、比、兴)。所谓“观”,即“观风俗之盛衰”(郑玄注),“考见得失”(朱熹注),讲诗歌有一定的认识作用。“群”,即“群居相切磋”(孔安国注)的意思,是讲诗歌具有聚集士人、切磋砥砺、交流思想的作用。“怨”,即“怨刺上政”(孔安国注),是讲诗歌具有批评和怨刺统治者政治措施的作用。“兴、观、群、怨”说,是孔子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的一项重要贡献。虽然对它的具体社会内容,需要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但是,从文学理论的角度看,它总结了我国文学在当时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诗经》所提供的丰富经验,把文学的社会功能概括得相当完整、全面,反映出对文学现象的认识十分深刻。在中国文学发展的早期就能提出这样的理论观点,是难能可贵的。 ☚ 羊璇之 祁连春秋 ☛ 兴观群怨xìnɡ guān qún yuàn❶ 原指读《诗经》对自己的帮助: 培养联想力,提高观察力,锻炼合群性,学会讽刺手法。《论语·阳货》:“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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