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兰天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兰天法 兰天法BlueSkyLaws美国各州政府制订的有关证券发行方面的法律的统称。因最初的立法动机主要针对“将兰天分批出售以作建筑用地”的欺诈性证券发行,故称兰天法,亦译“青天法”。美国证券管理立法分为联邦、州和自律三大系统,该类法律则属于州立法的范畴。其立法目的,在于制止凭空发行证券,协调各州之间的证券业务活动。在本世纪初,美国的证券业务活动极其混乱,诈骗性股票十分盛行,似乎把兰天都要给出卖。为了抑制和惩罚证券业务活动中的欺骗行为,保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美国各州制订了“兰天法”。堪萨斯州于1911年率先制订并施行该法,并于1913年做了进一步修改。该州的“兰天法”规定:证券发行及证券推销必须登记,所有证券未经许可不得出售;发行公司有作财务报告和接受银行专员检查的义务;损害公司资产和有欺诈行为者要负刑事责任。“兰天法”实施后,成效极佳,于是各州纷纷仿效。仅在1912~1913年间,就先后有22个州制订了类似的法律。到目前为止,除内华达州外,其余各州都制订了“兰天法”。尽管各州的“兰天法”在侧重点方面有所不同,但其基本内容一般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 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立法 青天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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