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全国人大常设机关,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国第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刘少奇(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第2届、第3届、第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朱德(1959年4月至1978年2月)。第5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叶剑英(1978年2月至1983年6月)。第6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彭真(1983年6月至1988年3月)。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万里(1988年3月至1993年3月)。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乔石(1993年3月至1998年7月)。第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为李鹏(1998年3月~2003年3月)。2003年3月15日,吴邦国当选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