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的监督制度
(1) 建立党委内部的监督制度。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 ,特别是重要领导干部。
(2) 建立群众监督制度。邓小平指出: “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
(3) 要有专门机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