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分配货币化Monetization of Housing Distribution取消原来的住房福利分配方式,根据职工的工资、工龄、实绩、现住房状况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方式来分配住房。通俗讲,就是把职工的住房消费纳入工资中,取消住房福利分配,代之以货币分配,让职工凭个人的工资收入购买或租用住房。主要形式有: ❶购房价格补贴方式。1982年开始实行补贴出售试点,即政府、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33%的“三三制”售房。 ❷提租补贴方式。1986年,针对传统的住房制度的低租金制,提出了改革的基本思路:提高房租、增加工资,变暗贴为明贴,变实物分配为货币分配,通过提高租金,促进售房。 ❸公积金。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分配货币化 住房分配货币化简称货币分房。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把以实物形式分配给职工的住房,通过补偿、补贴的形式转变为货币,体现在工资中增加住房消费含量,发放给职工,提高居民自购住房的能力,实现住房消费社会化。货币分房主要有两种形式: (1) 发放住房补贴。即把住房建设、维修、管理、折旧的资金,租金收入,售房收入,根据城市住房价格水平、面积标准、需补贴年限和比例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按照个人的基本工资、工龄、职务、住房标准发放,可按月发放,也可一次补贴到位。(2)住房公积金。即通过住房公积金中单位补贴部分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资金、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住房分配货币化可以提高职工的购房能力,阻止新建住房流回旧体制,调整居民的消费结构,使消费结构趋于合理。从整体看,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了 。 ☚ 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 直管公房 ☛ 000055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