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财政预算制度
日本帝国主义在伪满洲国推行殖民统治政策和经济掠夺政策而制定的财政制度。在岁出方面, 用于镇压中国人民反抗斗争的所谓国防及治安费, 和用于经济掠夺的所谓经济建设费一直占最大比重。在岁入方面,租税收入经常占六成左右,而在租税中,先是关税占压倒优势,后来国内税逐渐增加,1940年超过关税。伪满的财政预算区分为一般会计和特别会计, 前者固然具有殖民侵略性质, 后者所显现的侵略掠夺性质尤为突出。例如,伪满的各种国营事业、特殊会社经营、满铁的经营等有关经济掠夺和殖民侵略事业, 均由特别会计承担。1932—1941年,一般会计岁入由15 292.3万元增加到81 388万元, 即增加五倍多; 而特别会计的岁出, 则由2 488万元增加到211 511.7万元, 即增加几十倍, 甚至近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