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主观主义西方伦理思想中的一种理论观点。一般认为,凡是主张道德判断的正当与否以人们对各种道德现象的反映方式、所持观点和感情为基础的理论,都是属于伦理主观主义。其代表人物是英国的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大卫·休谟。它大致包括这样的一些内容:道德判断是关于判断者对所判断的人或事所抱有的想法、信念的判断;道德判断是对于判断者本人所具有的情感判断;道德判断所表述的是某种团体、社会组织对判断对象所具有的感情和意见,而不是某个个人的感情和意见;道德判断所表述的实际上是人类绝大多数对判断对象所具有的感情和意见。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情感,在对道德现象作善恶判断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伦理主观主义无限夸大它,把判断者的思想观念和情感说成是决定道德现象善恶性质的基础,则是完全错误的。 伦理主观主义主张依人们对各种道德现象的反应方式所作出的判断、依人们对这些道德现象所产生的观点和感情作出的判断是道德判断的伦理学理论。比较典型的有休谟和韦斯特马克的伦理学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