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最佳交通民警由《天津日报》社和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发起的群众性的评选活动,从1984年开始至今已经进行了8届,共评选产生最佳交通民警110名。评委会主任由市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领导担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用局、交通局、市政局、广播电视局、本市和中央驻津单位的领导任成员。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县成立相应机构。每届评选活动从当年4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期间分思想发动、工作竞赛、社会评选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在社会评选阶段,群众通过填写报纸上印发的选票,投票选举心目中最佳的交通民警,并对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评选活动的群众逐届增加,最多一届约70万人。评选活动设立的奖项有:模范交通民警、优秀交通民警、先进交通民警、最佳岗组、最佳示范窗口、最热心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和最热心交通管理工作的人民群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