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qǐ yè pò chǎnбанкрóтство (разорéние, крах, несостоятельность) предприятия企业破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那些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以至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因而无法以法人资格继续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生存下去的企业,依法宣告解散并用其资产抵偿债务的事实。 按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草案)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的应中止破产程序:(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3)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议的。 企业破产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在商品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企业之间必然会出现财务收支状况的差异,而竞争则决定了经营不善的企业难以支付到期债务的可能。优胜劣败的竞争选择,使得个别劳动时间高于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的企业必将面临被淘汰甚至破产的危险。因此,企业破产制深刻地反映了商品经济的运行原则及其矛盾运动。 推行企业破产制,不但有助于以破产责任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生存竞争能力,而且还能够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从宏观上看,它还起着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的作用。 企业破产Enterprise Bankruptcy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丧失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能力,由法院依法以其资产按负债的比例偿还债务,不足之处可免于清偿的制度。一般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能依法达成和解的条件下,法院经审理确认后,可宣告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行为。参见“企业终止”。 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Enterprise Bankrupt企业不能到期清偿债务,已经出现资不抵债,企业或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通过特定的审理程序终止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主体资格消亡。 破产申请可由债权人提出,也可由债务人提出,双方有均等的合法权利,经人民法院裁定后,企业宣告破产成立,由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处理企业的有关破产事宜,通过破产程序在债权人之间分配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保护其合法权益,并从法律上宣布债务人主体资格的消灭。 按照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按下列程序进行:(1)破产申请。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要做的工作为:提出申请;法院受理;企业通知有关当事人;企业提出报告文件;通知债权人。企业提出的破产申请要做的工作为:提出申请;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况;企业通知有关当事人。(2)破产受理。企业破产案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3)破产宣告成立。经人民法院裁定后,企业破产宣告成立。(4)破产财产清算。按破产法规定,自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在15日之内人民法院应成立破产清算组,由破产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财产清算包括财产核实、财产估价和财产变现。(5)财产分配。财产分配的一般顺序是:支付破产费用;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上缴所欠税款;偿还债权人债款。(6)注销破产企业。(7)破产责任的追究及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责任。破产责任指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对企业破产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实行企业破产的意义在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厂长负责制和加强民主管理;有利于及时处理债权债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 企业创立 企业并购 ☛ 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丧失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能力,由法院依法以其资产按负债的比例偿还债务,不足之处即免于清偿的制度。一般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不能依法达成和解的条件下,经法院审理确认后,可宣告企业破产。我国于1986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就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以及破产清算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 企业联合 企业破产法 ☛ 00001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