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直接税署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直接税署国民党政府财政部所属的直接税收管理机构。下设直接税局、直接税分局。各省直接税局内设3课,即所得税课、办理所得税并兼办过分所得税的调查、复查、审核、催征、督征、税额的退补及其他事项;遗产税印花课,办理遗产税和印花税的调查、审核、催征、督征、税额的退补及其他事项;事务课,办理文件的收发缮校、保管印信、本局及各机关职员的监督、考核及庶务出纳事项。直接税务局管理所在区内直接税稽征事项。 直接税署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财政部前期置直接税处,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处为署,以署长为主官,其职掌在推行各种直接税(所得税、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遗产税),并兼办营业税及印花税的征收。本署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市直接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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