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开发利用renfang gongcheng kaifa liyong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civil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对已建和在建的人防工程进行适当的功能改造,在不影响其防护功能的前提下,使其在和平时期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公益事业发挥积极作用的活动。它是和平时期促使人防工程建设向良性循环发展的基本途径,包括开发和利用两个环节。开发系指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采取相应措施,使人防工程能最大限度地适应平时使用的需要。利用系指通过合理的经营管理,使经过改造的人防工程在和平时期充分发挥效益。
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人防工程作为城市防护体系的骨干工程且其总体生存能力和防护能力基本不受影响的前题下,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功能,最大限度地为城市的发展建设服务。为了实现平战功能的快速转换,除合理地解决好平战功能的有机结合外,有的国家还以法律形式规定对于已建建筑和预留的管线、系统、设备和设施等在平时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改、搬、移,凡必须变动的,需按一定的程序报请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并认真地记人工程档案。使用部门还需按照一定制度的要求搞好这些管线、设备和设施的定期维护,以保证其性能良好。
对于已建人防工程开发的主要途径是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改造,使之具有较好的平时使用功能。对于新建人防工程则主要是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使拟建的工程从用途、选址、布局、规模、要求、结构类型和抗力等级等各个方面将平时和战时的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那些平时不需要按战时使用功能运行的人防工程,主要是搞好预留设计,即在不影响战时防护安全的前题下,主要按平时使用功能进行设计和施工。对于那些平时不使用的内部设备、设施和除尘滤毒装置等,平时应做好设计、搞好预留,妥善地处理好技术、器材物质的贮备,待临战前再行安装。对于那些为方便平时而开设的出入口、采光窗和孔口等,在平时应做好封堵设计,临战前进行封堵。城市的地下市政建设,如地铁、地下公路、地下街、地下仓库、地下贮库、地下变电站及市政管道等,虽不属于人防工程,但它们都具有一定的防护功能。在建设这些工程时,要考虑战时人防的需要,即把平时和战时的使用功能融为一体,并按一定的抗力和防护要求进行设计,使之能兼顾平时和战时使用的双重功能需要。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方式是通过经营手段(包括自主经营和租赁),将人防工程改作为商店、医院、旅店、交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及工厂、车间等并投入使用,使其为城市平时的生产、生活服务,并以一定的补偿方式支持人防事业的再发展。
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是人防工程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方面是由于人防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建筑物,其本身就具有与城市平时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使用功能;另一方面是由于城市的发展使得城市的地面空间日趋紧张,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已成为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发展建设的方向。在这种形势下,从城市规划的角度上主动地促使二者的有机结合,是引导人防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可靠保证。有的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的国家还以法规的形式保证二者的密切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