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固体废物管理又称“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各国污染防治立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新建、扩建、改建向环境中排放固体废物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排放单位必须如实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情况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申报; (3) 排放单位有义务接受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4)鼓励对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对利用固体废物作原料的企业,由国家实行优惠; (5) 禁止向水体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 (6) 向环境中排放固体废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排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