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扶贫开发的发展方向及拟采取的措施
贵州省贫困地区地上地下资源丰富,扶贫开发潜力大,今后扶贫工作的主要方向及目标是,在“七五”期间扶贫工作的基础上,实现“两个稳定”:
❶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继续实施“温饱工程”,提高粮食产量,把扶贫工作向深山区、石山区、大山区发展,向最贫困、最落后、最偏僻的地方推进,向少数民族地区延伸,力争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元,使所有贫困县都越过温饱线;
❷发展多种经营,进行优势资源开发,各贫困县都建立起各具特色的区域性支柱产业,办好一批能带动千家万户脱贫致富并能增加县级财政收入的龙头骨干项目,努力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贫困户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同时,要争取到本世纪末,停止贫困地区植被破坏、控制水土流失,基本解决人畜饮水问题,实现绝大部分乡通公路、通电,把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全省平均水平,从而逐步形成人口、粮食、生态良性循环,为多数农户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创造条件。按照这一基本目标,结合各贫困县“七五”扶贫开发的进度,要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具体奋斗目标。
第一类: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00元的县,其奋斗目标是:“八五”期末,支柱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0元,人均口粮250公斤以上,财政基本自给,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到200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大体上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多数农户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
第二类: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未达到300元的县,其奋斗目标是:“八五”期末,稳定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元以上,人均口粮250公斤;到2000年,实现人均纯收入500元,口粮250公斤,财政脱补,基本摆脱贫困,逐步走向富裕。
为实现上述目标,拟采取以下措施:
(1) 稳定和完善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既定的扶贫开发方针和基本政策,并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判定新政策,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注入新的活力。要利用现有扶贫资金和物资,有重点地为老少边穷地区安排一批能够开发和利用当地资源、带动区域性经济开发的骨干项目;中低档工业品和粮食“以工代赈”的投资主要安排在贫困县,用于修建人畜饮水工程和小型水利以及公路建设等。对越过温饱线的贫困县,要保持扶贫资金不撤,优惠政策不变;对温饱尚未解决的贫困户,要继续给予减免农业税的照顾;对贫困县的国库券和其他债券的任务,继续实行少分配或不分配的政策。
(2) 继续延长和增加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国发(1990)15号文件作出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老少边穷地区贷款、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以及与扶贫资金配套的物资均延长到2000年的规定要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明确用于扶贫的老少边穷开发贷款、面上贫困乡的贴息贷款、扶贫开发基金,以及有关扶贫物资等,均应按国务院(1990)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步延长使用到2000年,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增加扶贫资金和物资投入。
(3) 大力推广农业适用技术,走科技、教育兴农之路。从1989年开始实施的“温饱工程”,具有明显的增产效果,为贫困地区发展粮食生产、解决群众温饱,找到了一条投资少、见效快、群众容易接受的路子。1990年11月,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原投放在31个贫困县的1.1亿元温饱工程扶贫资金和6万吨标准氮肥及8万吨磷肥,留在县里滚动使用5年;省里通过挖潜,再增拨标准氮肥1万吨,把温饱工程面积扩大到500万亩。只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教兴农之路,就能稳定地解决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
(4) 坚持发展以种养业为基础的支柱产业。选择以种养业为突破口发展支柱产业的好处很多。
❶适应现阶段贫困地区生产力的发展水平,适应广大农民的经营能力;
❷投资少,见效快,家家户户都能干;
❸受外部制约因素比较少,农民可以放心发展;
❹能把家庭经营、区域生产和社会服务协调统一起来;
❺能把农业引向专业化、系列化发展的道路。因此,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以种养业为基础的支柱产业,是“八五”和今后10年扶贫开发的主攻方向。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八五”期间,计划在全省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采矿业和能源基本建设等5个大类、46个品种的支柱产业,计划项目322个,投资12亿元。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年创产值24亿元、税利4亿元,直接扶持130万贫困户,安排3万个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5) 狠抓基本农田建设。建设基本农田,是稳定解决群众温饱的一条根本措施。“八五”期间,要坚定不移地搞好“以工代赈”建设基本农田。从1991年起,利用国家补助的粮食,“以工代赈”搞好基本农田建设,重点抓好坡土改梯土,计划每年搞50万亩。同时,围绕坡改梯搞好植树造林,兴修水利,修筑公路,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提高整体综合效益,为农业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6) 把少数民族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七五”期间,贵州省的扶贫工作从始至终都把少数民族贫困县作为重点扶持对象。但由于历史、社会、自然等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整体水平仍然很低,同其他贫困县相比,解决温饱的难度更大。“七五”期间,全省剩下的1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也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今后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工作会议和国务院(1991)62号文件精神,从思想上和工作上进一步明确和体现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
(7) 把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抓管理、抓效益上来。从1986—1990年,全省共投放9亿元扶贫资金,安排近3 000个扶贫项目。这些项目,对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仍有一部分项目经济效益不够理想。因此,要总结经验教训,克服重投轻管的思想,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培训、抓管理、抓效益上来。
(8) 把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人口过速增长。贫困地区多数是人口生长失控的地区,因此扶贫工作一定要和计划生育紧密结合。要尽快改变“越生越穷,越穷越生;越穷越扶,越扶越生”的恶性循环,努力做到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