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布基纳法索环境保护机构立法
布基纳法索1994年《环保法》中,规定应建立两机构负责本法落实:国家环保委员会和环境影响评估司。国家环保委员会实行顾问机制。其成员代表各相关方:部长、合伙人、副手、企业家和专家。负责对提交上来的环保问题进行发布;支持环保部长起草和履行各项政策,控制有害和有毒性质活动;支持环保部长全国性环境保护报告。本法中规定了可在各省建立省级环保委员会。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