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商业网点
新中国成立以前,宁夏农村商业网点极少,除个别集镇有一两家小杂货铺外,广大农村处于缺吃少穿乏用的落后状态。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商业网点的建设也有了新的发展。
1958年,随着自治区的成立,农村各级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机构逐步建立,但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急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把供销社商业和全民商业合并,变集体为全民所有;把分散的小商小贩集中经营;甚至关闭集市贸易,阻碍了农村商品流通的发展,使农村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大为减少,严重影响了农村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也给农村群众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重新肯定了国营、供销、集市贸易3条流通渠道。经过3年调整,农村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有了较大恢复。“文革”中,农村商业网点又受到极大摧残,城乡市场萧条,居民购买力停滞不前。1978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集市贸易的开放、个体私营经济的兴起,农村商业、饮食业网点迅速增加。一个适应地方经济发展要求,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环节的新型流通体制逐步确立,农村商业网点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其发展情况,见表8-5-2、8-5-3。
表8-5-2 主要年份农村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及人员情况
年份 | 商业网点(个) | 从业人员(人) |
商业 | 饮食业 | 服务业 | 商业 | 饮食业 | 服务业 |
1981 1987 1994 | 2 542 12 634 14 918 | 264 2 317 3 399 | 234 3 313 — | 6 286 17 826 24 039 | 522 3 835 5 779 | 324 4 476 — |
表8-5-3 主要年份农村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情况
单位:万元
年 份 |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 农村商品零售总额 |
1950 1953 1958 1962 1966 | 3 088 7 132 15 009 19 609 24 146 | 1 868 4 208 7 382 9 179 11 107 |
年 份 |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 农村商品零售总额 |
1976 1981 1987 1994 | 55 418 85 797 200 065 565 000 | 27 848 42 120 101 895 250 000 |
注:1994年数据因国民经济统计指标的计算口径变化,系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推算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