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业合作社的问题与整顿
农业合作社的建立以及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使农业生产从私有制改变为公有制,从个体经营改变为集体经营。这种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社在加速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改革耕作制度和推广先进技术、良种,抗拒自然灾害,做了许多一家一户做不到的事情,同时有利于发展集体福利事业,增强农民的社会保障。但问题在于:
❶农业合作化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工作过粗、经营形式单一,不能适应各地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
❷改变私有制为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变革中,不适当地采取生产资料无偿归公与平调做法,使富裕农民和富社吃了亏;
❸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过份强调集中统一,未能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即集体经营与家庭经营的关系;发挥集体生产优越性与充分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关系;走共同富裕道路和允许一部分技术高劳动好的社员多收入的关系。从而影响了集体经济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和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
初级社的管理和分配,由于劳动强弱和技术高低之间的劳动报酬就存在差距太小,一部分技术高、劳动力强的社员比入社前减少了收入。高级社又取消土地分红,而许多社又经营管理不善,效益差,再加上部份地区受灾,因而在1956年夏冬之间局部地区发生了闹退社风潮。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15.9万户社员闹退社,占社员总户数的2.26%,其中已退出的13万多户,占社员总户数的1. 7%,垮掉合作社313个。退社风潮波及佛山、湛江、惠阳、汕头、韶关、高要、海南等地区。
高级社的整顿。从1956年11月至1958年6月,全省农业合作社先后进行了三次大的整顿。第一次整顿是1956年冬至1957年夏,主要是以平息退社风潮、解决政策遗留问题、健全经营管理为主要内容。整顿后,有10.2万户退社户重新回到社里,有238个垮了的社又重新组织起来,基本平息了退社风潮;第二次整顿是1957年夏至1958年3月,主要是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讨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40条,制订1958年计划和远景规划;第三次整顿是1958年3—6月,以“双反”(反保守、反浪费)、“四勤”(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持家、勤俭办一切事业)为中心的民主整社。这三次整顿都分别解决了一些问题,对巩固合作社有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