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父十母
中国古代亲属关系中,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居于核心的层次。由于有各种名分不同的父母和各种亲疏不同的子女,故有五父十母之说。明代《史学指南·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对此作了具体解释: “五父:亲,谓生我身之父也; 养,谓继立我之父,遗抱者同;继,谓父亡母再醮者;义,谓受恩宠结拜之类;师,谓受业之师也。十母:亲,谓亲生我身也;出,谓生我之身为父离异者;嫁,谓亲母因父亡改适者;庶,谓非正室而生我者;嫡,谓我以妾所生故以父正室曰嫡;继,亲母已亡父再娶者;慈,谓妾无子及妾子之无母而父命为母者;养,谓出继他人为子者;乳,谓曾乳哺我身者;诸,谓伯叔母之类通称。上述父母和子女的亲疏远近差异很大,这可从丧服的服制上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