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级农业管理机构 二、省级农业管理机构1995年,福建省农业行政管理机构有11个: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两个牌子,一套人员)、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产厅、省水利厅、省乡镇企业局、省气象局、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和省农业区划委员会。 ☚ 一、省级农业管理机构沿革 (一)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
二、省级农业管理机构 二、省级农业管理机构1995年省直机关机构改革以后, 省级农业系统管理机构, 有以下11个: ☚ 一、省级农业管理机构沿革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 00032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