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法人依靠国家预算拨款,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的各类法人组织。例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教、卫生单位等。事业法人是相对于企业法人而言的,具有如下特点: (1)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事业单位不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虽然有些事业活动可以取得一定的收入,但获取盈利并不是事业法人的目的和宗旨。(2) 拥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事业法人通过国家财政拨款取得经费并且独立支配,作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3) 依法成立。事业法人依据法律或行政命令设置,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事业法人 事业法人依靠国家预算拨款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如实现文化教育、卫生、学术等职能为目的的各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事业法人有时也要从事必要的商品交换,如从事基本建设活动而签订基本建设合同。在从事这些经济活动时,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要以法人资格出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拟定章程,建立组织机构,经有关行政机关批准以后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 企业法人 法人代表 ☛ 00009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