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伦罪在法律上禁止通婚的等级内部,具有血缘关系的男性和女性之间发生的性交、同居以至结婚的行为。除此之外,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和继子女,甚至公公和儿媳、岳母和女婿之间的性交行为,也属于本罪。美国有的州 (如伊利诺斯州) 只规定兄弟姐妹之间、父女之间、母子之间的性交行为属于乱伦罪。普通法中没有乱伦罪。乱伦罪在英国是古代教会法中开始存在的犯罪,在美国则完全是制定法犯罪,通常属于重罪。审判时,法院通常是将乱伦罪与强奸罪合并审判。 乱伦罪亦称“内乱罪”。古指违反封建伦常的奸污行为和暴乱行为。一指亲属间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北齐时列为“重罪十条”之十。隋唐律为“十恶”之十。唐律包括:(一)奸小功以上亲如兄弟之妻、母之妹、堂侄女、已出嫁的堂姐妹、同曾祖父的再从姐妹等;(二)奸污父或祖父的妾媵(陪嫁的女子);(三)与前述亲属和奸的妇女及妾媵。明承唐制。又指暴乱行为。清律对内乱罪的规定是:凡属“意图颠覆政府,僭窃土地及其他紊乱国宪而起暴动者为内乱罪”。这实际上是封建法律“十恶”中“谋反罪”的扩大。对于内乱行为的处罚,历代处刑都定为“常赦所不原”的大罪,一般均处于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