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团体总分的计算举重竞赛是依次一个一个的运动员上场试举,团体总分也就逐个累计进行。国内举重竞赛取前六名的计分办法为:7、5、4、3、2、1;取前十名计分办法为:11、9、8、7、6、5、4、3、2、1;取前15名的计分办法为:16、14、13、12、11、10、9、8、7、6、5、4、3、2、1。如得分相等时,以得第1名较多的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得第2名较多的团体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如仍相等则按运动员总成绩总和除以体重总和,每公斤举起杠铃重量多的名次列前。国际举重竞赛取前25名计团体总分。第1名28分,第2名25分,第3名23分,其后每降低一个名次减去1分,第25名只得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