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附息国债的基本情况
日本的国债是为筹措一般会计财源及国债偿还资金而发行的。从发行目的角度划分:有为整修道路、港湾或住宅建设而发行的国债称为建设国债或4条国债(根据财政法第4条);有为弥补一般会计赤字而发行的国债称为特例国债或赤字国债;有为筹措国债偿还资金而发行的国债称为转换债。从期限的角度划分有:长期附利国债、贴现国债、中期附利国债以及短期国债。1976年以前只发行了长期附利国债,1976年之后由于国债大量偿还期的到来,为了推进国债的顺利消化,增加了国债的品种。1985年长期国债的消化情况是:银行占21.8%,其他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民间企业)占29.9%,个人占12.1%,其他占36.2%。中期国债的消化情况是:个人占61%,金融机构占35%,其他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