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Zhongguo minzuChina's nationalities
在中国历史上形成的各个有共同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及共同文化的共同体的总称。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走上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的道路。
中国共有56个民族,即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7%。汉族遍布全国,主要聚居在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和松辽平原。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有着广泛的政治、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许多方面比少数民族较为发达,在国家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然仅占全国人口的很少比重,但分布的面积却占全国总面积的62.5%,构成一种大分散小聚居的布局。其中主要是分布在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黑龙江省、云南省等土地辽阔、人口稀少、资源丰富的边疆。聚居在边境省区的少数民族占整个少数民族人口的50%以上,是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到1988年全国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5个自治县(旗)。到1988年底,各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域总面积约612.2万km2, 占全国总面积的63.8%;总人口14579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为6443万人。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立的地方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能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充分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