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的土地纲领。主要内容是:(1)一切地主的土地无代价的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2)一切没收的土地之实际使用权归于农民。废除租田与押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3)农民代表会议(苏维埃),是乡村中的革命政权机关,他要按照土地之肥瘠水旱位置进行分配。(4)寺庙教会的土地,皇族旗地官地公产等类土地,官荒沙田湖田等土地,一律收归农民代表会议支配。(5)一切豪绅反革命派的财产完全没收。取消一切重债,军阀政府的一切赋税、厘金、包税包捐制度,完全废除。颁布保护雇农苦力的法律。此外,还对森林水利合作社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在这一政纲中存在原则性的错误,即没收一切私有土地归苏维埃国家所公有。这一规定对后来井冈山土地法具有直接的影响。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