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Accounting Firm Organizatio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分为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两种形式。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是由2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合伙人,以书面协议形式,共同出资、共同执业,以各自财产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❶不少于三十万元的注册资本; ❷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注册会计师; ❸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