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卫勤务条例(试行)1985年1月1日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司令部颁发,在武装警察部队试行。全文共13章,148条。该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1)关于内卫执勤工作的路线、方针和原则。(2)关于指挥员组织与实施内卫勤务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部队在执勤中处置情况的原则,调整内卫勤务部署的要求。(3)关于具体勤务的任务、方针、原则和要求,兵力部署的原则、方法和形式,处置各种勤务中常见情况的一般方法。 (4)关于执勤人员使用武器、警械的原则要求。 (5)关于各类执勤人员履行职责要求和对执勤人员的共同要求。 (6)执勤方案的内容、制定程序和制定要求。(7)关于执勤部队必须建立和遵守的各项执勤制度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