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天津市分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天津市分会1950年3月至1951年9月,中国人民救济总会天津市分会建立,先后接管育婴堂,红十字会育幼院及天主教仁慈堂等7个单位,经调整改造,建立育幼院及儿童教养院,作为专门收养弃婴孤儿的新社会救济事业单位。1952年9月,为加强城市救济福利事业的统一领导,民政局所属生产教养院及所设机构统一由天津市救济分会领导。此间救济分会对原有的教养单位进行调整、整顿,按收容对象分别组建第一、二育幼院,儿童教养院,第一、二残老所,妇女教养所,第一、二丐民所及分会附设的完全小学等9个机构。共收容人员1626人,工作人员275人。1955年5月为了集中领导,精简机构,救济分会与民政局合署办公,再次整顿教养机构。调整后收容教养机构有:第一、二收容所,第一、二安老院、妇女教养所、儿童教养院(将孤儿与流浪儿童分为一、二两部管理,实行半工半读)。当时共有收容人员2200人(其中:孤儿弃婴236人,残老865人,游民1099人)。1957年,天津市救济分会撤销,但对外仍保留其名义。市民政局内成立教养科,主管天津市社会救济福利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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