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与党的出版物列宁论述党的文字宣传工作的重要文章。写于1905年11月。载同年11月13日《新生活报》第12号。原以《党的组织和党的文学》为题收入《列宁全集》中文版第10卷。新译据《红旗》1982年第22期。文章着重提出了党的出版物的原则,即坚持党性的原则。要求党的出版物应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观点;党员作者必须服从党的组织领导;党的出版物应受党组织的监督,向党组织报告工作。文章还论述了“个人创造性和个人爱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它是革命导师对新闻出版工作党性原则较完整的论述文章,对中国新闻及文学理论和实践有极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