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General Flight Rul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领空主权,规范国境内的飞行活动,保障飞行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而制定的基本飞行法规。2001年公布并施行,共12章3个附件,对空域、飞行、机场、航路、飞行间隔、指挥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空中通信、导航、雷达等保障措施及国外航空器在中国的飞行作了专门规定。附件中对航空指挥和联络信号,飞行高度层标准,拦截和被拦截航空器的动作信号作了规定。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1977年4月21日联合颁发施行。它是规定在我国境内组织飞行、维护飞行秩序和保证飞行安全的基本准则。该规则是在国防部1964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分8章,共8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