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粮食安全world food security联合国于1974年冬召开的世界粮食会议上提出的一项国际粮食政策。旨在提倡各国政府采取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等综合措施,以便使人类在任何时候都能生产或购买生活所需的粮食。 20世纪60年代末期,世界粮食生产持续增长的势头减弱,尤其是1972和1974年两次歉收,造成国际粮食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暴涨,许多发展中国家深受其害,要求联合国采取类似促进国际政治安全一样的政策措施,以保障世界粮食供应,避免缺粮和粮价大幅度波动。1974年冬,在联合国召开的世界粮食会议上提出并讨论了世界粮食安全问题,通过了《关于世界粮食安全的国际约定》(International Undertaking ofWorld Food Security. 以下简称约定)。约定要求各国采取有关生产、贸易、储备和援助措施,以确保粮食供应,其中心内容是建立国际粮食储备政策。到1977年,虽有81个国家(未包括中国)的议会或政府正式批准此约定,终因建立国际粮食储备涉及各国经济利害关系,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粮农组织在当年召开的第19届大会上提出“保障世界粮食安全的五点行动计划”作为过渡性政策,要求各国政府按自己的政策储备粮食,并提倡发展中国家发扬“集体自力更生”精神,建立区域性或次区域性的粮食储备。80年代初期,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在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取得成效。这些国家的人口约占世界人口的一半,对粮食安全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1982年,粮农组织在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上提出世界粮食安全的新概念,认为要确保世界粮食安全,不仅要发展生产,保障供应,而且要从增加收入等方面努力让每个人都有能力去购买或生产所需的粮食。按照这个新概念,经粮农组织成员国多次协商,草拟了《世界粮食安全协约》(The Compact of World FoodSecurity,以下简称协约)。协约提出了各国政府、群众组织和个人据以采取行动的总原则和建议。在1985年召开的粮农组织第23届大会上,讨论并通过了该项协约。 目标和衡量标准 协约指出:世界粮食安全有三个特定的目标,即:保证充足的粮食生产,稳定粮食的供应,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生活上所需的粮食。粮农组织提出,采用国际社会惯用的标准衡量世界粮食安全的程度,即以当年世界各国粮食库存总量占世界粮食消费量的百分率,作为世界粮食安全系数。该项系数最低应为17~18%(其中12%为周转储备,5~6%为后备储备)。就是说粮食储备应足以保证世界人民有两三个月的口粮供应,以便接上下一个季度的粮食收成。如果世界粮食安全系数低于17%,说明世界粮食供应情况不安全;如果下降到14%以下,再加上主要生产国减产、价格暴涨、运输阻塞等不利因素,说明世界粮食状况已达危机程度。 主要内容 按照约定和协约等国际文件的规定,保障世界粮食安全的政策措施,可归纳为以下七个方面:❶各国政府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保障世界粮食安全的根本措施。尤其要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粮食生产基础,加快发展粮食生产的步伐,提高其粮食自给程度,以逐步摆脱世界粮食安全过分依靠某些地区生产和供应的局面。 ❷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国家的粮食储备体系,鼓励发展中国家在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下,建立区域或次区域性的国际粮食储备,以济荒年。为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储粮的基本设施,粮农组织制定了粮食安全援助计划,并筹设3 000万美元的“世界粮食安全基金”。 ❸改善粮食的国际贸易,要求主要的粮食进口国签订中、长期的粮食贸易协定,以稳定国际粮食市场供应,并保持粮价合理。对于缺粮的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尤应以优惠条件保障其粮食进口需要。 ❹要求国际社会每年提供不少于1 000万吨的粮食援助,并建立一项至少为50万吨的国际应急粮食储备,以备紧急救济的需要。 ❺建立“国际粮食情报和早期预报体系”,预报当年世界粮食收成的前景,并及时汇总当年粮食生产数量、贸易数额、库存变化、市场价格以及化肥和其他投入物等有关情报,按月分发给各国政府。 ❻建议各国政府在制订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时,特别注意食物营养政策。要求各国政府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和粮农组织合办的“食物法典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其制订国际食品标准与操作规程的计划,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❼建议各国政府把保障世界粮食安全的活动,同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活动结合起来,即在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供应的同时,采取促进农村就业、增加贫民收入、实行计划生育,以及对特别贫困的人民实行食物营养计划等综合的社会经济措施。为了监督实行上述政策措施,粮农组织专门设立了“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每年开会一次, 向各成员国提出工作报告和政策性的咨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