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能不能实行自负盈亏
7.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能不能实行自负盈亏
关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能否实行自负盈亏的问题,有三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不能实行自负盈亏。理由是: (1) 国家投资建立国营企业,而盈利却归企业这个集体支配使用。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2) 自负盈亏的产品价格必须基本上符合价值,只要价格体系不合理,国营企业的盈亏就有虚假的成份。(3)各个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条件不同,所得纯利也就不等。企业之间在物质资源占有上的不均衡,会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4) 在实行自负盈亏情况下,若实行统一的所得税,则会产生苦乐不匀,若实行有差别的累进所得税,则会造成“鞭打快牛”。(5)要国营企业自负盈亏,必须把企业的自主权扩大到与集体企业相等的程度。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国营企业提出自负盈亏是不妥当的。理由是: 自负盈亏的涵义只适用于完全独立的企业。最典型的自负盈亏是资本主义企业。在全民所有制的情况下,个别企业发生了严重亏损,企业也无法完全承担亏损的责任,最后还得由国家兜着。最多只能说企业与国家共负盈亏,实际上不是自负盈亏。
第三种意见认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实行自负盈亏。理由是: (1)现阶段我国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企业应当自负盈亏。现阶段我国全民所有制还是一种公有化程度较低的不完全的全民所有制,这就决定了国家所拥有的各类企业,不可能完全由国家直接管理,而必须将生产资料的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交给地方或企业,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有相对的所有权。这个特点决定了企业必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可以充分发挥价值规律促进企业生产的作用。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实行自负盈亏以后,可以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积极地运用自己的人力、物力、财力,搞活经营。(3) 自负盈亏是一个与商品经济相联系的经济范畴。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要求实行自负盈亏,它的自负盈亏也只是相对独立的自负盈亏。
☚ 6. 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形式 8. 集体(城镇)所有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