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曰小弁章】
小弁之怨。
精義 伊川曰:‘小弁之怨與舜别,舜是自怨,小弁直怨“我罪伊何”’。○或問:‘程子論小弁之怨與舜不同,何也?’曰:‘舜之怨曰“父母之不我愛,於我何哉”,蓋反諸身以求其所未至之辭;小弁之怨曰“何辜於天,我罪伊何”,則自以為無罪矣。此其所以不同也歟!’○蒙引 怨只是哀怨,不必直謂怨親也。小弁數章豈謂皆怨親之詞。如曰‘天之生我,我辰安在’亦自怨也,但不可泥説是自怨而非怨親。○困勉録 朱子于詩傳則謂此詩出于太子自作,於孟子則依序説謂此詩作於太子之傅,二處不同。豈其疑而未定,欲两存其説耶?
颽風,親之過。
〔四〕書釋 宋晁説之以道云:‘孟子“颽風,親之過,小者也”,而序詩者謂衛之淫風流行,雖有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是七子之母者,於先君無妻道,於七子無母道,過孰大焉?孟子之言妄歟?孟子之言不妄,則序詩非也。’黄太沖亟取其説,載孟子師説。余按,序又曰:‘故美七子能盡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爾。’成志,成母守節之志,非如鄭箋指孝子自責言,因檢孔疏,亦言母遂不嫁,為之快絶。復憶東漢姜肱性篤孝,事繼母恪勤。母既年少又嚴厲,肱感颽風之孝,兄弟同被而寢,不入房室,以慰母心焉。嘆作詩者,能安母於千載之上,感詩者亦能安母於千載之下,詩之有益人倫如此。蓋七子之母徒有欲嫁之志云耳,若果嫁矣,則真於先君無妻道,於七子無母道,是之謂惡,豈僅僅過而已乎!幾欲與戴晟、唐器往訪太沖,面質正,而太沖已不可作矣,惜哉!
磯水激石。
蒙引 磯水激石也,不可磯,言微激之,而遽怒也。問:‘激者,水激之也。怒者,水乎?石乎?’曰:‘非石怒,乃水怒也。水激石,謂水所見激之石也,實石激水而致怒也。故小注謂水中不容一激石,後世所謂釣磯是也。磯即是石,但水中或水涯石乃謂之磯。’○説約 石喻母,水喻子。
舜其至孝,五十而慕。
淺説 舜之怨慕,怨己而慕乎親也。小弁之怨,怨己而亦怨親也,實未免有不同者。孟子亦姑引以為證,而取詩意之近厚耳。颽風亦有自怨之意,如曰‘母氏聖善,我無令人’是也,但不如小弁哀痛迫切之甚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