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惠王 下篇】
‘好樂’章 治平。
問:‘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之義,可得聞歟?
曰:蓋謂王之好樂甚則必與民同樂,能與民同樂則國可得以治矣。文義固如此,然大抵此章語句多疏略,必通全篇上下而讀之,然後其義方通,不必就一字一句而細論得失。
問:以‘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之言觀之,則齊王非不知先王之樂可好,而世俗之樂不足好也,然而失其所好者何歟?
曰:知其所當好者,本心之正也;失其所好者,物欲之蔽耳。
問:‘王之好樂甚’之甚字。
曰:必着甚字而後可見其真知樂之可好,而亦可以推是心以及於民也。或曰:‘獨樂樂不若與人,與少樂樂不若與衆。必與衆,然後方可謂好之之甚。甚字正包與百姓同樂之意。’此亦可備一義也。
‘文王之囿’章 治國事。
問:宣王園囿之問出於何意耶?
曰:向者有一士人來見我,問之以語類有云‘如或神疲氣惱,則暫時借睡亦未有妨’之説,未知如何。余答之曰:‘子好卧耶?子於平日雖或嗜睡,中心猶有不安之意。及得朱子説,隱然自喜,欲以為藉口之資。子之問無乃是乎?’彼對曰:‘誠然。’余仍而為笑。蓋宣王有囿四十里,而或以為大,故常有自慊之心,及聞文王之囿為七十里,借以為言,欲發明四十里之不足為大。其意與士人之問亦一類也。
‘交鄰國’章 治國。
問:樂字有自然之意,畏字有嚴憚之意。仁者固可為智者之事,智者未必為仁者之事。未知如何?
曰:然。
問:引詩不及樂天,何也?
曰:先儒云是亦偶然。而此章歸重蓋在畏天一邊,故於樂天則更未之及耶?
問:‘其助上帝’,助字之義。
曰:敕五典、庸五刑,皆是助之之事。
‘雪宫’章 治國。
問:不曰‘孟子見齊宣王於雪宫’,而曰‘齊宣王見孟子於雪宫’,何也?
曰:雪宫,王之别宫,而有園囿游觀之樂。王以待賢之意邀孟子,於此而見之耶?
問:‘賢者亦有此樂’云者與‘沼上’章‘賢者亦樂此’之文,其義同乎?異乎?
曰:兩章所指各不同。‘沼上’所謂‘賢者’指君也,‘雪宫’所謂‘賢者’指臣也。至於夸與遜之異,朱子已言之矣。
‘明堂’章 平天下。
問:鰥、寡、孤、獨,四者皆是窮民,而就其中分輕重言,則鰥猶輕於寡,獨猶輕於孤,而孟子之言先彼後此者,未知有深意否?
曰:四者皆是窮民而無告,不可分其輕重,而以次序言之,則有夫婦而後有父子,鰥寡以夫婦而言也,獨孤以父子而言也。且以道理言之,則無夫似重於無妻,無父似重於無子,然鰥先於寡、獨先於孤者,亦先夫後妻、先父後子之義耶?或云:‘以窮迫之情勢言之,則寡猶可以自資其生,若老而鰥者則不能自衣自食;孤雖零丁可哀,猶有前頭生成之望,至於老而無子者,則死期將迫而依賴無人。鰥先於寡、獨先於孤以此。’未知二説孰是。
問:‘好貨’、‘好色’是人慾之最重者,而宣王自曰好之云,則何不以慾不可長之意直拒之,而反為巽辭以答之耶?
曰:王之心專在於貨色,而若直告以不可好之意,則必有扞格不入之患,故乃因其明處而開導之。此易所謂‘納約自牖’、兵法所謂‘因其勢而利導’之義也。
‘王之臣託妻子’章 格致。
問:不曰‘有人於此’,而必曰‘王之臣’,何義耶?
曰:設此問者,其本意在於責王之身,故不以人汎問,而近指王臣也。
‘所謂故國’章 治國事。
問:‘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此所答與孟子所問似不相應。
曰:此集注所以説其不足之意以補之者。蓋其亡去者若是賢人,則宣王之過尤有大矣,是以宣王反辭以語曰:‘此亡去既是不才之人,則吾之不知其亡者亦無所妨。當其進用之初,其不才之人何以先識而舍之乎?’蓋其護短之意,於此亦可見矣。
‘湯放桀’章 格致。
問:‘賊仁’、‘賊義’宜無同異,而或謂之賊,或謂之殘,何也?
曰:仁是説心之全體,義是就一事上説。賊字下得重了,殘字較輕。
‘為巨室’章 治國事。
問:‘則何以異於教玉人彫琢玉哉’,教字當如何看?
曰:人多將教字看作使字意,猶須教、莫教之義。若如此看,則所謂‘何以異’者不成文理,故吾則以為此教字即指揮之意。蓋治玉當任之玉工,而今反指揮其琢磨之道,是與上文所謂‘姑舍汝所學而從我’之語合。如此看了,其義方通。諺解吐則似誤矣。質之於栗谷改正四書釋義,方信愚説之不甚非也。
‘齊人伐燕,勝之’章 格致事。
問:集注:‘張子曰:此事間不容髮。’
曰:‘此事’指武王伐紂之事,而‘間者’謂天命絶與未絶之間。蓋一日之間天命猶未絶而伐之,則便是逆矣;當日天命已絶而伐之,則是天討也。天命猶未絶而伐之,則是出於利天下之私也;天命已絶而伐之,則是出於遵天理之公也。此所謂‘間不容髮’者也。
‘齊人伐燕,取之’章 格致。
問:‘何以待之’,待字當解以待候之待耶?以接待之待耶?
曰:待,似是待變之意。
‘事齊事楚’章 格致。
問:孟子於滕文公事齊事楚之問,不以小事大之道告之者,何也?
曰:間乎二國,難乎適從,而並事二國,力所不及,只當死守吾國而已矣。
問:孟子於滕文公只言守國之道,而不及行仁政,何也?
曰:勢有緩急,時有緊歇,滕文公方間於齊楚,不知所事,則其國勢之危難可知矣。於此時也,以行仁政告之,則語非不好,而豈不緩歇哉?故行仁政之説於平時則可,而於此時則不可。此便可見聖賢言語只是實底。
‘齊人將築薛’章 格致。
問:滕文公甚恐之,而孟子以‘强為善’為勸,而其先言太王去邠之事者,何也?
曰:先言太王之事,非欲使文公效而去之也,將言‘强為善’之驗,故首言太王事以為下段之張本。‘苟為善’云云,雖非直指太王,而其實則太王之事也。故集注言‘如太王雖失其地,而其後世遂有天下’,蓋承上文遷國之事,而接下文‘後世有王者’之意也。‘强為善’三字乃属乎文公之身,而欲其如太王創業垂統之事也。
問:集注以‘後世子孫必有王者’謂之‘天理’,又曰‘若夫成功則豈可必乎’,所謂成功者,蓋指後世有王者而言也。或謂之‘天理’,或謂之‘豈可必乎’,何也?又云‘但能不失其正,令後世可繼續而行耳’,‘但能不失其正’一句實是大文中所無之言也,從大文何句出來耶?
曰:若為善,則後必有王者,理之常也;成功之不可必者,氣數之變也。所謂‘不失其正’者,自‘為善’中出來。善非正而何?
‘滕,小國’章 格致。
問:邠人以太王為仁人,太王所以為仁人之義,可得聞歟?
曰:仁者,天地生物之心,人得而生者也。太王之語曰‘君子不以〔其所以〕養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無君?我將去之’,此仁人之意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殺戮人民,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與此章對看,則其意自明矣。
問:集注楊氏説‘事求可,功求成’,事求可者,是事必求於是可,恐似無病矣。
曰:此可字非是是可之意,即‘堇可’之‘可’,有所未盡之辭也。
當是時也,諸候惟功利是務,而文公獨能以孟子之言為信,或問以喪禮,或問以經界,頗有振拔之意,而惜乎國小民弱,不能自力,未見為善之效,而卒至於滅亡。每嘗讀文公之問,未嘗不慨然于心也。
‘魯平公將出’章 格致。
問:孟子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集注則云‘必有人使之、尼之’,以必字换或字,何也?
曰:集注之必字非釋或字也,‘有人’之‘人’即所以釋‘或’。
問:行止二字,一則屬於平公看,一則屬於孟子看,何説為勝?
曰:以平公看似甚平順。
又問:若屬於孟子看,則行字以‘行道’之‘行’看乎?
曰:似然。然終不如前説之為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