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之十章】
問:絜矩與上章恕字一意,而上章言恕,此章言絜矩,何也?
曰:絜矩與恕雖無異同,然恕者以人對己之稱,則體段小了;絜矩則推之天下,無一民不得其所,然後乃可以稱其名。此所以於‘齊治’言恕,而於‘治平’言絜矩也。
問:章内所引南山有臺之詩,言其能絜矩也;節南山之詩,言其不能絜矩也;文王詩所以明能絜矩則得衆而得國,不絜矩則失衆而失國也。其義煞分明,而其下又言財用之義,則未詳。
曰:君子絜矩之大道,以吾孝弟慈而推以度物,使天下之人皆有以得其分願。而非財用,則無以使之遂其孝弟慈之願,財用之有關於治道有如是矣。且人之不能絜矩,又多在財用上。於此能謹之,則得衆而得國;不能謹之,則失衆而失國。此所以必言財用也。
問:治平之法,當以禮樂刑政惡先。此章内不及之,專以寶善人、迸惡人為言,何也?
曰:孔夫子之訓曰,‘為政在人,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禮樂刑政固是治平之具,而必用君子,然後能舉是具而行之;用小人,則必廢是具而不行。蓋禮樂刑政為末,而得人為本。此篇乃孔氏之遺書,故亦以人惡治平之要道。而其不言禮樂刑政者,非以此惡非治平之具也,蓋以大學乃明德之書,故其於治平亦只言其道,而不及其政故也。
問:‘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此所謂得失,與文王、康誥之得失一意否?
曰:文王詩得失,謂得衆失衆也;康誥之得失,謂得命失命也;此所謂得失,言大道之得失也。三得失意各不同,而語益加切。此‘忠信’即前章‘誠意’之誠也,於此可見誠意不但惡正心修身之本,而亦惡治平之本也。且此段之置在論用人之下者,亦是‘取人以身,修身以道’之意也。
問:上文既言外本内末之弊,於此乃言生財之道,何也?
曰:財者,有國之不可無者。故洪範八政,食貨居先,其重如此。而若不言生財之道,則必將有外本内末之患。故於此特言之,以明足國之道在乎務本而節用,不必外本内末而後財可聚也。聖人教人之意深且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