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两劳”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
省、地、县三级成立了“两劳”回籍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层层有人抓这件事。仅1993—1995年,全省“两劳”回籍人员21 097人,已帮教20 541人,帮教率97.36%,已安置8 180人,安置率86.17%。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到1996年底,全省共建立帮教组织18 013个,有53 215人从事帮教工作,全省基本形成了政法干警、单位领导(包括所在的村委会)和家长三位一体的帮教组织网络,实行了定对象、定责任、定措施、包转化的“三定一包”责任制。到1995年底,全省“两劳”回籍人员中有453人担任了企业干部,3 077人成了生产技术骨干和勤劳致富能手,516人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