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海里海洋权发展中国家为维护海洋权益而采取的扩大海上管辖范围的措施。1947年6月23日智利首先提出200 n mile海洋权主张,规定对200 n mile的海洋区域实行保护和控制。此后秘鲁、厄瓜多尔、巴西等国也采取类似措施。20世纪70年代拉美国家掀起了维护200 n mile海洋权的高潮:1970年8月8日智利等拉美9国签订了《蒙得维的亚海洋法宣言》,宣布各国管辖海域扩展至200 n mile。1972年6月9日哥伦比亚等拉美国家14日又签订《圣多明各宣言》,宣布建立200 n mile承袭海。拉美国家维护200 n mile海洋权的斗争得到了全世界中小国家的广泛支持,导致了200 n mile专属经济区制度的诞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