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国时期
(1)通俗教育馆。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国民政府首任教育总长蔡元培,在进步教育思想的影响下,积极倡导社会教育,在教育部特设社会教育司,组织和管理通俗教育工作。1915年初,在南京建成江苏省立通俗教育馆。据《第一次中国年鉴》载,该馆为当时全国首创。其任务是:开展书报阅览,科学普及,知识陈列,巡回讲演,以及各类游艺活动。同时还负有主持江苏各县通俗教育组织辅导任务。
1915年10月,教育部公布通俗教育规程后,太仓、南通、邳县、丹阳等县相继建立通俗教育馆、通俗讲演所。太仓县成立通俗教育馆后立即在全县设立了30所通俗讲演所。南通成立的通俗教育馆,设主任1人,助理2人,馆员若干人,其主要活动为:在城乡广设格言牌,内容是:“古人之嘉言懿行”。此外还编印了《南通民众》半月刊,组建了新民剧社,创设了中山馆、美术馆、理科馆和新南茶社;开办了昆曲班,馆内设教育、卫生、体育三部。有书报、仪器、标本、模型的陈设,还有留声机等娱乐工具。1917年,江都县吴庚鑫于1917年在砖桥镇创设了一所私立通俗教育馆,经费自筹,报经江苏省教育厅备案。吴庚鑫是当时全国私人办社会文化教育的先行者。
(2)民众教育馆。1922年2月,教育部颁布第753号令《民众教育馆暂行规程》,提出各市、县应分别设立民众教育馆,为实施地方社会教育综合中心机关。
1924—1927年,宝应、萧县(今属安徽省)、泰兴等县、区率先成立实验民众教育馆。1928年,江苏省立通俗教育馆正式更名为民众教育馆,并在市县划分若干民众教育区,接着扬州、南通、铜山、宿迁、盱眙、常熟、江宁、阜宁等市县的通俗教育馆相继更名,亦称民众教育馆。其间,在市、县范围内也相应建立一些基层民教机构。据 《江宁县政概况》记载: 1929年,该县有县立民教馆2所,民众教育实验区2处,民众图书馆1所,农民教育馆1所,乡村民众教育实验区1处,是全省建馆 (所) 最多的县。
民教馆机构设施有图书阅览室、娱乐室、陈列室、习讲室。有的民教馆还设有民众学校、体育场等。馆内一般设有教学、讲演、生计、健康、科学、游艺、出版等部门,配备馆长和馆员。
抗日战争期间,民教馆发挥了积极作用。1938年8月,江苏省民教馆召开全省民教馆联合会,代表们一致决议,以抗日宣传为主要任务,并组织施教队伍奔赴江宁县东山镇民教馆,每天晚上放映电影,或有演员演出,激起了广大百姓的爱国热情。
抗日战争胜利后,各民教馆逐渐衰落。1949年相继被人民政府接收。
(3)农民教育馆。民国时期,在一些县城、集镇还设有农民教育馆和农民教育施教区,其宗旨为面向农民,实施农民识字教育、生计教育,推广农业科技知识,促进乡村改良。
自1928年始,省教育厅在南京汤山镇建立省农民教育馆,接着铜山、砀山(今属安徽省)、沛县、靖江、高邮、江都、睢宁、涟水等县在大集镇相继建立农民教育馆。农民教育馆的活动方式,主要是阵地示范,对农民的自教自娱文化活动并未做组织辅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