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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12_338離婁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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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12_338離婁第四

【離婁第四】

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章
曰:黄帝亡其玄珠,使離朱索之。離朱離婁也,能視於百步之外,見秋毫之末。出莊子天地篇。
曰:六律是十二管,非作樂之器。三代後並無此物,而五音不絶于世,何以非六律不能正五音?○案:六律,乃造樂器之尺也。以來吹律之説作,於是乎六律亡矣。然且以十二律配之於五聲二變,其剩者五謂之啞鍾,於是五聲與六律偕亡矣。義詳余樂書解,今不再述。
曰:仁政者,治天下之法度。○案:規矩、律吕為工師法度之所由生,仁政亦當於法度上理會。下段引而言遵先王之法,可見其義也。滕文公行井田法,則曰‘聞君行仁政’。孟子一生經濟在於經界,大抵井田之法在王政,如規矩之於方圓、六律之於宫商。田政先正,然後禮樂兵刑,萬緒千頭俱有條理。柳磻溪經國之書必從田政始,可謂知本之學也。井田今不可行,惟均田之法,在上者斷而行之,斯可為矣。,大聖人也,之道,大聖人之道也。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即仁政果規矩、六律哉!
〈引證〉 禮器曰:為朝夕必放於日月,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
曰:君無道術可以揆度天意。○集曰:道,義理也。謂以義理度量事物。○案:自此至彼曰道,吾人一生之所由也。恐與義理不同。
〈引證〉 後漢書郅惲傳曰:孟軻以强其君之所不能為忠,量其君之所不能為賊。○曰:與今孟子語小異。
‘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章
曰:先師不是已亡之稱。後世所謂‘釋奠於先師先聖’者,則皆是已亡者之稱。所謂先生、先輩之先,故得親受其命。見蒙引
‘有孺子歌曰滄浪之水’章
〈引證〉 文子曰:混混之水濁,可以濯吾足乎?泠泠之水清,可以濯吾纓乎?○曰:孺子滄浪之歌,亦見於楚辭漁父。考之禹貢漢水東為滄浪之水,則此歌聲也。
‘道在邇而求諸遠,人人親其親而天下平’章
集曰:親長在人為甚邇,親之長之在人為甚易。○案:求道求事者,當主為天下國家者而言。○孔子曰:‘雖有善者[46],必世而後仁。’仁者,‘人人親其親,長其長’也。○親其親,孝慈也;長其長,弟也。大學於治國平天下只説孝、弟、慈三字,亦孟子淵源所在也。大學以修身為本,皆所以自修也。此所謂‘人人親其親,長其長’也。
‘居下位而不獲乎上’章
〈引證〉 中庸曰: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曰:授人誠善之性者,天也;思行其誠以奉天者,人也。○案:不與中庸合勸,故不以誠者為聖人,謬。
集曰:誠者,理之在我者皆實而無僞,天道之本然也。○案:朱子以天命為理,又以天命之性為本然之性,則此注又以明本然之性無有不善者也。然觀於中庸,誠者乃聖人,其德合乎天之道。思誠者乃學者,强仁乃是人之道。豈可以誠者為本然之性乎?且性非理也。理之為物,歸于自然,自然豈可以為性乎?萬物之生皆有所始,夫豈有本然者乎?
伯夷北海之濱’章
集曰:作、興,皆起也。○曰:‘作、興,皆起也’,並合兩字解之,猶曰‘殆、蓋,皆發〔語〕[47]詞’,非可以此就把二字連讀也。見蒙引。○曰:今以作字句,興字連下讀,但讀皆不如此。注‘聞文王作興’,以興字句,而疏云:‘聞文王興起,乃曰(蓋)〔盍〕[48]歸乎來。’又離騷吕望之鼓刀兮,遭周文而得舉’,王逸注:‘太公,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則正引孟子文而以興字句者。儒句讀與後不同,多類此。○案:吾東以‘文王作興’為句,自與合。
集曰:文王發政,必先鰥寡孤獨,庶人之老,皆無凍餒。○案:古者養老有二法,一是養庶老,一是養國老。曰‘春饗孤子,秋食耆老’,郊特牲月令曰仲春‘養幼少,存諸孤’,仲秋‘養衰老,授几杖’,此通士庶而養之也。曰‘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干,以教諸侯之弟’,見祭義。此惟國老是養也。若所謂‘西伯之善養老’,非是之謂也。文王行王政,斑白者不負戴於道路,五十者衣帛,七十者食肉,皆所以養老也。此孟子所親口自注者,見盡心下篇,豈膠庠燕饋之謂乎?王政莫大乎制民田産,教之樹畜,導其妻子,使各奉養。若欲選其耆老人人而惠養之,則不惟力不足,抑亦惠而不知為政也。是知分田制産本使之養其父母,孝弟之教自然行乎其中,孰謂政教有二致乎?
曰:天以七紀,故云七年。○曰:云五紀,歲、月、日、星、辰、曆數;今云七紀者,案魯昭公十年左傳云‘天以七紀’,注云:二十八宿,四七。是其旨也。○案:曰‘七日來復’,天行也。此所謂‘天以七紀’也,二十八宿何與於是?況此章所言乃論語所謂‘三年有成、七年即戎’之類,子路篇。豈七紀之故乎?
曰:文王時難,故久;謂七年。衰時易,故速也。謂五年。上章言大國五年者,大國地廣人衆,故五年足以治。○案:此云七年亦據孟子當時而言,注誤。
也為季氏宰,鳴鼓而攻之’章
集曰:鳴鼓聲其罪。○案:鳴鼓者軍旅之事,未聞私室教人鳴鼓以攻其弟子。誠有是也,復誰肯游於聖門者乎?‘大司馬’九伐之法,‘賊賢害民則伐之’。有鍾鼓曰伐。冉求之罪正中害民之律,故孔子繩之以軍旅之法。曰鳴鼓可也,豈真填然舉枹,雷鼓三通,以伐冉子之室哉!今太學生作過者,背負大鼓,群童亂擊,驅而出之於橋門之外,名之曰‘此孔子冉求之法’。經義不明,其禍天下如是。互見論語説
曰:今文廟十哲,惟冉求未稱。依孟子所論,次於上刑,何乃與並列?又子夏子游輩當時嘗欲以事孔子者事有若子游輩亦非胸中全無皂白者。今升顔子在四配,乃進子張、抑有若,又不去冉子,要皆未能帖服萬世士人之心也。虚齋此説,實為萬世之公論。○案:冉子之名明載四科,所謂十哲,本四科也。至顔子,以曾子代之,其後又升曾子,以子張代之。今若以子張有若較量敲推則可也,安得以聖人一時之誨責,議去冉子於十哲之目乎?冉子未嘗連諸侯、闢草萊,何以追議其罪曰‘當服次刑’?孔子曰‘教民七年,可以即戎’,又曰‘我戰則克’。孔子未嘗不善戰,將亦追貶之乎?執孟子一言,妄議十哲,謬甚矣。
‘存乎人者莫良乎眸子’章
曰:瞭,明也。眊者,蒙蒙目不明之貌。○案:處心純正者,其目安静有神,黑白分明;其傷於物欲者,躁擾不定,神不内守,看來無清浄意思。瞭眊之義當以言外求之,若徒以明暗而别之,則離婁公輸其賢於卜子夏左丘明乎?先儒以貌言之者,欲令學者求之言外也。
‘君子不教子,易子以教之’章
曰:一説云‘父子反目相非,若夷狄也’。○曰:一説以夷為夷狄,其義皆通。○案:一説謬。
曾子曾皙’章
集曰:孟子止曰可也。○案:論孟集注凡遇‘可也’二字皆作微貶之意,恐不必皆然,有然者,有不然者。大抵可者,許辭。故之法,凡許其施行者,制曰可,豈半許半沮之辭乎?‘事親若曾子’,亦恐無微意。
‘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間也’章
〈引證〉 荀子云:孟子三見(齊)〔宣〕王(而)不言事。門人曰:‘曷為三(過)〔遇〕王而不言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49]
‘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毁’章
曰:若尾生本與婦人期,不度水之卒至,遂至没溺,而獲守信之譽;陳不瞻將赴君難,聞金鼓之聲,失氣而死,求全其節,而反有怯弱之毁。○集曰:吕氏曰‘行不足以致譽而偶得譽,是謂不虞之譽’,又曰‘毁譽之言,未必皆實’。○案:注大謬,説亦差。余謂要譽而得譽者,非不虞也,凡人遇事信心直行,不避毁謗,反或以此而得譽,此不虞之譽也;偶誤而得毁者,非求全之毁也,必於作過之後,又從而文過飾非以掩其迹,反或因此而增毁,此求全之毁也。吕氏謂‘毁譽之言,未必皆實’,恐非本旨。
‘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章
曰:人之輕易其言,不得失言之咎責也。一説人之輕易不肯諫正君者,以其不在言責之位者也。○案:集注從之原注,然之兩説恐皆未然。余謂人之失德,未有甚於易言。趙括以易言敗,馬謖以易言誅,況於學者乎?人之易其言也,此是棄物,於女何誅?故曰‘無責耳矣’。孔子曰:‘言之不怍,(其)〔則〕為之也難。’
樂正子子敖’章
曰:樂正克孟子弟子。○案:樂正克已見於第一篇之末,注疊矣。○弟子之於聖師皆稱夫子,樂正子孟子忽稱先生,可疑。
‘仁之實事親,義之實從兄’章
朱子曰:實字有對名而言者,有對理而言者,有對華而言者。今這實者正是華實之實。悌長忠君,便是推廣出去,乃是仁義之華采。○乾隆庚戌十月内閣課講 御問曰:‘以實字作對華之實,恐不如作對理之實。蓋仁義只是理耳,非有事在。而以事實言之,則事親從兄是也。如此解,則此實字即對理而言者,其義可通。朱子必以華實為釋者,何歟?忠君弟長乃是仁義之華采云者,無或有所未安耶?’臣對曰:‘言仁義,皆主行事而言,不以為在心之理,且理與實不能為對。臣恐此章所言,皆名實之實。蓋戰國之時,假仁義,飾禮樂,專尚詐智,其所以為五者之實者,不過乎繼存征討、朝聘燕樂、權謀之智,而孝弟之道幾乎熄矣。於是孟子推本之道,以孝弟二者為五者之實。實者,虚之反,名之對也。若以為華實之實,而又以弟長忠君屬之華采,則義有不合。蓋草木先華而後實,人則先孝弟而後忠信,本末不倒乎?必欲以華實立喻,則今有一種嘉樹在庄園裏結實,這是私家的果子;移在禁苑裏結實,這是公家的果子。移孝為忠,恐只是如此耳。’
集曰:義主於敬,而敬莫先於從兄。○案:從兄未必為義。孟子蓋以孝弟為仁義之實,有似互文。然告子亦以彼長而我長之為義,公都子又以敬兄為義,而孟子以敬弟敬叔父之説駁正之,其必當時有從兄為義之説。故集注亦以敬言之。○四德或並信為五,而此獨並樂為五。古者四德本無分排對配如後世也。‘知斯、節文斯、樂斯’,斯者,仁義也。仁義者,孝弟也。有子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即仁者,五德之總括也。
集曰:知而弗去,則見之明而守之固。○曰:既曰‘知斯二者’又曰‘弗去’者,曰‘貞固,足以幹事’。貞固二字,朱子云:‘知正之所在而固守之,所謂知而弗去是也。’凡屬北方者皆有二,如五行、水土俱旺於子,五臟腎獨二,四方玄武獨二。此貞之所以成終而作始,智之所以知之而又弗去也。○案:例以坎為智,誠有貞固之義。弗去者,固也。然腎與玄武之説,鑿之甚矣。
曰:樂生其中矣,樂生之至,安可已也。○集曰:油然自生,如草木之有生意。○案:祭義曰‘樂自順此生’,恐舊説為長。
〈引證〉 祭義曰:衆之本教曰孝。仁者,仁此者也。禮者,履此者也。義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大戴禮曰:民之本教曰孝。仁者,仁此者也。義者,宜此者也。忠者,中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禮者,體此者也。行者,行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樂自順此生,刑自反此作。曾子(慈)〔大〕孝[50]篇。○案,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如樂何?’皆此義也。
生於諸馮卒於鳴條’章
曰:諸馮負夏鳴條在東方夷服之地。○曰:鳴條安邑之西,如何在東方夷服之地?文王生於岐周,豈當時以夷狄地封后稷耶?又安肯以女妻夷狄人耶?但以其際西而極東,故云。見蒙引。○曰:東夷西夷,俗言東邊西邊。○案:禹貢要服,其三百里夷也。夷距王都一千八百里,則凡距王京一千八百里者,可謂之夷服也。自都而計之,則岐周夷也;自都而計之,則鳴條夷也。若以‘大司馬’九畿之法言之,則夷服距王京四千里,鳴條岐周不可曰夷。○后稷之子不窋棄稷弗務,自竄戎狄之間,文王則夷之名不冤。
〈考異〉 史記六國表皇甫謐曰:孟子石紐,西夷人也。已見前。
子産乘輿濟人’章
曰:溱洧,水名。○集曰:,二水名。○案:乘輿濟人,當是偶然觸目,矜而為之者。今云‘,二水名’,然則子産前過溱水而濟人,後又過洧水而濟人乎?鄭風云‘,方涣涣兮’,其為二水則明矣。水經曰:洧水河南密縣,至習陽城西入於。而溱水遂無所著。水經注:溱水有二,一出於桂陽,注於而入於海,此南之溱水也;一出汝南浮石嶺青衣山,此汝南溱水也。溱水無所見。漢書地理志溱、洧水河南,又説文云:‘溱水鄭國南,入于。’則子産濟人蓋在合流之處,故注不言二水。
〈考異〉 説苑:景(羌)〔差〕人有冬涉水者,出而脛寒。後景(羌)〔差〕過之,下陪乘而載之,覆以上衽。〔叔向聞之曰:‘景子為人國相,豈不固哉!吾聞良吏居之三月而溝渠脩,十月而(律)〔津〕梁成,六畜且不濡足,而況人乎?’[51]曰:叔向之時景(羌)〔差〕[52],當以孟子為正。
曰:見人有冬涉者,仁心不忍。○集曰:見人有徒涉者。○案:以下文觀之,則冬涉明矣。
‘君視臣如手足,臣視君如腹心’章
〈引證〉 儀禮喪服傳曰:大夫為舊君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大夫去君,(歸)〔掃〕[53]其宗廟,故服齊衰三月,言與民同也。何大夫之謂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猶未絶也。注云:‘三諫不從,待放於郊,未絶者,言爵禄尚有列於朝,出入有詔於國。’凡畿内之民,服齊衰三月。
〈引證〉 檀弓曰:穆公問於子思曰,‘為舊君反服,古與?’子思曰:‘古之君子,進人以禮,退人以禮,故有舊君反服之禮也。今之君子,進人若將加諸膝,退人若將墜諸淵,毋為戎首,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禮之有?’
曰:為舊君服者,必是反其國為之。○案,曰: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雜記文。顧麟士不知經例,謬為此説。
潘興嗣曰:聖賢之别如此。○案:告君之辭,不嫌剴切。孟子以其告君之故,其言如此,豈可以此疑之非聖乎?大小,人孰不知?惟此章不必病也。周書云:‘德則民戴,否則民讎。’梅氏據此,其作太誓曰‘撫我則后,虐我則讎’,又曰獨夫‘乃汝世讎’,又曰‘以爾衆士,殄殲乃讎’。將武王非聖人乎?今之讀者不病太誓,獨病孟子孟子其堪乎?微子箕子比干曰‘小民方興,相為敵讎’,又曰‘用乂讎斂,召敵讎不怠’。將此三仁並非聖人乎?儒者開口病門諸弟、病孟子,惟子思纔免譏貶,亦弊俗也。
‘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去’章
曰:語曰‘鳶鵲蒙害,仁鳥增逝’。○案:引喻似不當。
仲尼不為已甚者’章
曰:仲尼彈邪以正,正斯可矣,故不欲為已甚泰過也。孟子所以譏逾墻距門者也。○集曰,楊氏曰:‘聖人所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張南軒曰:孟子泄柳段干木謂已甚,而舉孔子陽貨事以為之準,此不為已甚之證也。○案:聖人所為,雍容中道,不為矯激之行,不出迫切之言,故孟子美之曰‘不為已甚’。説恐謬。聖人之止於至善,豈可曰‘不為已甚’乎?已甚者,貶辭。○孟子親口自言曰,段干木泄柳‘是皆已甚’。注有據,未可改也。互鄉童子見,門人惑。子曰:‘與其進也,不與其退也,惟何甚!’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泰伯篇。曰:‘見惡人,无咎。’聖人之義,固如是也。
‘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章
曰:義有不得必信其言,子為父隱也;有不能得果行其所欲行者,若親在不得以其身許友也。○集曰:必,猶期也。大人言行,不先期於信果。○曰:夫子謂‘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故孟子言此。○案: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謹’,言信、行果固大人之所務。但先有所言,或其事情中變,義有不合,則不必膠守前言;將有所行,或其事情中變,義有不合,則不必遂成其行。故陳恒弑其君,始則沐浴請討,及其君臣皆不相應,則孔子亦已之;孔文子議攻太叔,始則命駕將行,及其人皆欲復留,則孔子亦少止。不必信、不必果,此之謂也。若於言行之初原不期信、原不期果,則豈君子之義乎?曰:‘言必慮其所終,行必稽其所敝。’曰:‘永終知敝。’皆期乎信、期乎果之説也。以必為期,恐非本旨。○尾生期乎遇梁,及其水至猶守前言,此之謂言必信也;陳仲子恥乎食禄,及其困餓,猶遂其志,此之謂行必果也。
‘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章
曰:大人謂君。國君視民當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謂也。一説曰:赤子,嬰兒也,少小之子專一未變化,人能不失其赤子時心,則為貞正大人也。○案:集注從一説,其取捨正矣。
‘養生不足以當大事’章
集曰:送死,則人道之大變。○案:大事本喪事之稱,故古者喪事直稱大事。檀弓曰:‘大事斂用日中。’文王世子曰:‘公大事,〔則〕以其喪服之精麤為序。’樂記曰:‘先王有大事,必有禮以哀之。’
‘君子深造之以道’章
曰:造,致也。資,取也。取之深,則得其根。○集曰:造,詣也。資,猶藉也。○案:此章之解,自古不明。余謂此君子教人之法也。學記曰:‘君子開而不達,道而不牽。’道者,導也。君子教人,循循誘導,以達深處,此所謂‘深造之以道’也。深造之法,道而不牽者,欲其自得之也。學者於義理,必自得而後安,而不動。不動則自資其所得而深固不拔,故觸事觸境皆遇其原本,驗其所得之真理。此所以必使其自得者也。
‘言無實不祥’章
曰:凡言皆有實。孝子之實,養親是也;善之實,仁義是也。祥,善。當,直也。不善之實,蔽賢之人也。○集曰:天下之言無有實不祥者,惟蔽賢為不祥之實。○案:注荒,集義是也。國破家亡都由蔽賢,不祥孰大於是?集又有一説,其義恐非。言無實不祥者,其語法如‘予無樂乎為君’,豈真人君無他可樂?
〈引證〉 晏子春秋曰:有賢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曰:蓋古有此言也。
仲尼亟稱於水曰水哉水哉’章
曰:科,坎。放,至也。○案:科者,斗量也。字从禾从斗。訓科為坎,疏矣。又舍者,息也。古今注皆不言。○‘盈科而後進’,是孟子通徹物理語。水之自源至海,本非通道出路而然。水注山谷,既盈其科,則水從地勢卑處決出去,又遇山谷亦然,以成水路耳。
‘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章
曰:幾希,無幾也。知義與不知義之間耳。○集曰:幾希,少也。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同得天地之氣以為形;其不同者,獨人於其間得形氣之正。○案:幾者,微也;曰:幾者,動之微。希,亦微也。見説文。幾希者,微眇芒忽;無幾,無何之意也。荀子曰:‘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蓋其受性之品凡有四等,而人與禽獸最相近。耳聽目視無以異也,鼻嗅舌舐無以異也,食色安逸之欲無以異也,所異者惟是一個道心。而道心為物,無形無質,至微至忽。道經云:道心惟微。若于是從而去之,則禽獸而已,將何以自别乎?此孟子至切之戒,當拳拳服膺者也。○性理家每以性為理,故集注謂‘人物之生,同得天地之理為性’,此所謂‘本然之性’也。本然之性無有大小尊卑之差等,特因所稟形質有清有濁、有偏有正,故理寓於氣,不得不隨而不同。集注曰人於其間獨得形氣之正為少異,亦此説也。審如是也,人之所以異於禰獸者在於形氣,不在於性靈。庶民去形氣,君子存形氣,豈孟子之本旨乎?形氣者,體質也,與生俱生,死而後腐焉,庶民獨安得去之乎?性理家謂本然之性之寓於形氣也,如水之注器,器圓則水圓,器方則水方,是明明把人性獸性打成一物,特其毛者為牛,羽者為雞,倮者為人而已。孟子以犬牛人之性别其同異,與告子力戰,今乃以人性獸性渾而一之,可乎?無始自在、輪回轉化之説行世既久,蘇東坡赤壁賦潮州韓文公廟碑陰用其説,而世莫之察,謂之奇文。諸先生所言‘本然之性’,亦無始自在之義。此係古今性道之大關,不敢不辨。
惡旨酒而好善言’章
曰:視民如傷者,雍容不動擾也。○案:注有味。吾東鄙諺曰:‘吹之恐簸,握之恐破。’此之謂如傷也。老子曰:治民如烹小鮮[54]。擾之則盡碎。
曰:禄未盡,尚有賢臣,道未得至,故望而不敢誅於。○案:陋甚矣,當從集注。○表記云:‘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后已’。文王之望道如此。
〈引證〉 伏生書大傳云:周公兼思三王之道,以施於春秋冬夏。○曰:其説陋矣。
‘王者之迹熄而春秋作’章
曰:王迹止熄,頌聲不作,故亡。○集曰:亡,謂黍離降為國風亡。○案:王迹熄而亡者何理?亡而春秋作者何義?其事類皆絶不相關,不可遽解。況者,之總名,如注則亡而已,如集注則亡而已。惟亡,則未全亡,亦不可解。況王迹之熄,朱子平王東遷當之。然何彼穠矣明是平王以後之詩,詩云:平王之孫,齊侯之子。則東遷之後,猶作矣;魯頌諸篇皆是頌僖公而作,則東遷之後,猶作矣。劉安成詩經時世圖,變小雅三十二篇屬於時世未詳之秩,安知其中無東遷以後之作乎?賓之初筵抑戒等詩明是衛武時作,都人士明是東遷後作。況幽王諸詩雖在東遷之前,不可曰王迹未熄。云:‘赫赫宗周褒姒滅之。’未有宗周既滅而猶不東遷者,況十三國都是東遷後作。由是觀之,東遷之後,正風、變風、小雅大雅、(魚)〔魯〕國[55]蔚然其興,豈惟不亡,正惟王迹熄而益興矣。興如此而猶云亡,豈可通乎?若云變風、變雅、列國之不足以為,則孔子自言‘吾自,然後樂正,各得其所’。既亡之而自言曰‘各得其所’,有是理乎?況春秋起於魯隱公元年,而三百篇太半是隱公以後之詩,則未亡而春秋作,昭不可揜。今之儒者有順無違,曰‘亡而春秋作’,尤不可解。○詩之興,始於虞舜。帝曰:‘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五言者,六詩之五也。風、賦、比、興者,諷喻之體也;小雅、大雅者,正言之體也。惟頌之為體稱美先王以為廟樂,故不在五言之數也。乃五言之體唯以美刺為主,專言時政得失,以導以諫,而其所重尤在於諫。故或陳前事以美諷之,或陳時事以刺諷之。其諷喻者謂之風,分言之,則有風、賦、比、興之别。其正言者謂之雅。至於列國之詩,王人采之以編樂府,上可以諷諫天子,下可以誅褒諸侯,詩之用如是也。凡弑逆淫亂、戕賢害民、干天紀、壞人倫、元惡巨慝,一以詩發之,被之管弦,以誦以諷,播諸一代,垂之萬世。為民上者,其罪惡一登詩譜,孝子慈孫莫得以洗之。天下之可恐可怖,如斧如鉞,未有甚於詩者也。幽王既滅,平王既遷,王迹永熄,則雖作詩者不絶,而其諷誦誅褒之法則亡矣。不亡乎?於是掌史之臣作為春秋,以誅以褒,以勸以懲,此所謂‘亡而春秋作’也。○孔子之前原有春秋,故韓宣子,觀春秋;二年。羊舌肸習于春秋,以傅太子;魯襄公之時。士亹教之春秋,以傅太子;亦魯襄之時。管子著書,已説‘春秋之記’;見管子法法篇。公羊,亦言不修之春秋七年。斯皆史之舊名,何休韋昭閔因之等俱有論著,不可誣也。孔子曰‘其義則(某)〔〕竊取之矣’,謂古春秋孔子竊取之以修春秋也。若云孔子之時始新亡,而春秋乃作,則孔子之前明有春秋已記弑逆之罪,見管子。而屬辭比事之教已布列國,見經解。惡得云孔子之時春秋始作乎?
曰:孔子自謂“竊取之”,以為素王也。○集曰:竊取者,謙辭。○曰:孔子有德無位,故自以為竊取王者之義。○案:春秋之義,在於誅褒以代教。故孔子曰:我竊取古春秋誅褒之義以修春秋。若云孔子自作而自取之,則語自不通。孔子嘗曰‘竊比於〔我〕老彭’,豈亦有德無位,故自稱‘竊比’歟?之説不可從。
〈引證〉 公羊傳曰: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則齊桓晉文,其會則主會為之也,其辭則有罪焉爾。十二。○案:此襲孟子而小變其説。
‘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章
曰:大德大凶流及後世,自高祖至玄孫,善惡之氣乃斷。○集曰,曰:‘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大傳文。服窮則遺澤浸微,故五世而斬。’○曰:君子小人,蓋以位言。見蒙引。○案:注非矣。大凶之人安有遺澤?若云惡澤亦澤,則既殛死,乃嗣興;郤苪殄絶,冀缺復用。先王之法,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春秋之世其法猶然。上坐其父,下坐其子,旁及昆弟者,亡之酷虐也。垂及曾玄,永世枳廢者,亦不然,何至五世而乃斬乎?君子小人,以位言也。賢賢親親之餘澤,樂樂利利之餘澤,皆五世而衰,此物之大數也。
集曰:‘父子相繼為一世,三十年亦為一世。’又曰:‘孟子之生,(距)〔去〕孔子未百年。’○案:以上注則似高祖玄孫為五世,以下注則似百五十年為五世,未易定也。子思之門别無顯者,惟子思之子孔白子上見於檀弓,於孔子為四世,遺澤未絶。孟子或從子上得聞孔子之微言,故先為五世之説也與?
逄蒙學射於羿’章
〈考異〉 十四年左傳云:衛獻公出奔孫氏追之,敗公徒于阿澤。初,尹公佗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二子追公,為孫氏逐公。公孫丁御公。為公御。子魚庾公差。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軥而還。尹公佗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不從學,故言遠。始與公差俱退,悔而獨還射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貫臂。○疏曰,孟子‘所言,其姓名與此略同,行義與此正反。不應一人之身有此二行。孟子辯士之説,或當假為之辭,此傳應是實也’。○曰:孟子時,策書未出,而傳聞互異,故言如此。趙岐避讎,在安丘複壁中注孟子,其腹笥未備,或詳或略,自可見諒。若集注則不應有是矣。今案春秋傳,則公孫丁庾公差尹公佗是師弟子三輩,其間同異亦不甚遠,祗春秋傳寧殖孫林父以臣逐君,事與列國相侵不等。孟子引此證師弟子弑逆,或恐大義輕重較難比擬。
西子蒙不潔,人皆掩鼻’章
曰:以不潔汙巾帽而蒙其頭面。○案:文章學識純美之人,一犯醜穢之行,人皆賤惡之。西子所以喻是也。揚雄王維趙孟頫皆不免此目。
曰:惡人,醜類者也。面雖醜,而自治潔精。○集曰:惡人,醜貌者也。○案:好貌曰好人,美貌曰美人,則惡人者,惡貌者也。殺盜淫妄無所不為,而悔過自新則可以事天。惡貌,所以比醜行也。
〈引證〉 賈誼新書曰:夫以西施之美而蒙不潔,則過之者莫不睨而掩鼻。
〈考異〉 管子小稱篇云:毛嬙西施,天下之美(婦)[56]人也。○曰:此在以前西子之名。○案:管子明係後人增衍,真僞相雜,故誤用西施説非矣。
‘天下之言性也,千歲之日至’章
集曰:性者,人物所得以生之理也。故者,其已然之迹。利,猶順也。荀子性惡篇云: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董仲舒曰:善言天者,必有徵於人。天道無形而難知,人事有迹而易見。○程子曰:此章專為智而發。朱子云:若用小智鑿以自私,則害於性而反為不智。○案:此章主於論性之法而言。中庸人之性、物之性既並言之,孟子論人性兼言犬牛之性,集注並舉人物以是也。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此云‘智者’,知性之智也。欲知人物之性而不以順利為本,必欲穿鑿牽强如告子之為,則君子惡之。欲知人物之性者,但執已然之迹以驗其差與不差,則斯可以論性矣。天與星辰,高遠之物也。而執其迹而驗其差,千歲之躔次昭然。日至者,冬至也。期三百六十起於冬至,故推曆者必以日至為本也。況人物之性至卑至邇,執其迹而驗其差,何患不知?此章重在言性,程子謂為智而發,恐不然也。○利者,通利也,順利也。讀之如醫家利水道之利。赤子匍匐將入井,必發惻隱之心者,故也;孩提之童莫不知愛其親者,故也;戕賊人不得為仁義者,故也;水無有不下,人無有不善者,故也。論其故者以通利順利為務,則可以知性矣。
陸象山曰:此故字,即莊子‘去智與故’之故。○曰:故,原有訓智者。如雜卦无故也’,是無智計;而淮南原道訓‘不設智故’,謂不用機智穿鑿之意,正與全文言智相合。字書故字作已然解,然未有于已然下添之迹二字者。迹是何物?○案:故者,巧也。故荀子王霸篇曰‘不敬舊法,而好詐故’,注云:巧故也。淮南子云‘懷機械巧故之心’,故之為巧,非無古據。至於此章,必不然矣。星辰之遠,苟求其巧,自不成説;星辰之遠,苟求其智計,以故為智計。尤不近理。凡已然之迹謂之故。故曰‘知幽明之故’,又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而時專設一官使之掌故,叔孫通‘皆襲故’,皆已然之迹也。執已然之迹,以達其所以然,故已然曰故,所以然亦曰故。其義得相通也。
曰:千歲日至之日可坐〔而〕致。○案:朱子以日至為冬至,與合也。
‘君子所以異於人者其存心’章
曰:存,在也。君子之在心者,仁與禮也。○集曰:以仁禮存心,言以是存於心而不忘也。○案:存心有古今之異,古之所謂存心者,將亡而保之也;今之所謂存心者,心有工而不忘也。上篇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君子存之,小人去之[57]。’凡所謂存心者,皆存幾希之謂也。又其上章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此存幾希者也;下篇曰朝晝之所為梏亡其夜氣,此亡幾希者也。幾希者,道心也。道心猶有存者,則人也;道心無攸存者,則禽獸也;道心全存而不亡,則聖人也。存與不存,所争只是此物。欲存此物,則凡事親、事長、事君、交友、牧民、教人之際,勉行其忠信,無一毫欺詐不誠之差,然後方可曰不失也。存者,保其將亡之意。讀之如齊桓之存。後世所云静存默存者,無思無慮,不言不笑,瞑目疑心,專觀未發前氣象,使本體虚明洞澈,一塵不染,以求活潑潑地。此古今之異也。
三過其門’章
曰:三過其門,是帶説。○案:皋陶謨敍功,首尾一貫。濬畎澮是所掌,其獨勞乎?又曰‘暨播’,是不但治水而已。是同功一體之人,三過其門自合並説,必有古史可據而孟子言之也。説未允。○陋者,孤僻之意。巷,里中塗也。
人有一妻一妾’節
曰:此章言小人苟得,妻妾猶羞也。孟子(記)〔託〕[58]此以譏時人苟貪富貴而驕人者也。○集曰:章首當有‘孟子曰’字,闕文也。○吴程曰:因儲子有‘瞯夫子’之語,遂發‘瞯良人’一段,言小人陰為陽揜則可瞯,君子言行如一,何瞯之有?恐是一章,非闕文也。見通考。○案:兩‘瞯’字相照,當與上節合為一章。孟子自言我不求富貴利達,冥冥之行無以異乎昭昭之行,瞯我將何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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