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性也章】
食色性也。
或問 飲食男女,固出於性,然告子以生為性,則以性為止於是矣。因此又生仁内義外之説,正如今日佛者之言,以‘作用為性,義理為障’者相類。然孟子不攻其食色之云者,使彼知義之非外,則性之不止於食色,其有以察之矣。○語類 衆朋友説‘食色性也’。先生問:‘告子以知覺處為性,如何與“彼長而我長之”相干?’皆未及對。先生曰:‘告子只知得人心,卻不知有道心。他覺那趨利避害,飢寒飽暖等處,而不知辨别那利害等處正是本然之性。所以道“彼長而我長之”,蓋謂我無長彼之心,由彼長,故不得不長之,所以指義為外也。’義剛。
仁内義外之辨。
精義 伊川曰:‘敬立而内直,義形而外方。義形于外,非在外也。’○或問 程子於易傳發明‘義非在外’之意,尤為有功。然彼直内之敬,與此章‘敬叔父、敬弟’之敬,若不相似也,而楊氏引而為説,何哉?楊氏曰:易曰‘敬以直内,義以方外’。夫盡其誠心而無僞焉,所謂直也。若施之于事,則厚薄隆殺一定而不可易,為有方矣。敬與義本無二,所主者敬,而義則自此出焉。故有内外之辨,其實義亦敬也。故公都子曰:‘行吾敬而已。’○語類 問:‘告子已不知性,如何知得仁為内?’曰:‘他便以其主於愛者為仁,故曰内;以其制是非者為義,故曰外。’又問:‘他説義,固不是;説仁,莫亦不是?’曰:‘固然。’可學。○告子謂仁愛之心自我而出,故謂之内;食色之可甘可悦,由彼有此,而後甘之悦之,故謂之外。又云:‘上面“食色性也”自是一截,下面“仁内義外”自是一截。故孟子辨告子,只謂“何以謂仁内義外也?”愛便是仁之心,宜處便是義。’又云:‘“彼白而我白之”,言彼是白馬,我道這是白馬。如着白衣服底人,我道這人是着白,言之則一。若長馬、長人則不同。’云云。見小注。○‘白馬之白也,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看來孟子此語,答之亦未盡。謂白馬、白人不異,亦豈可也!畢竟‘彼白而我白之’,我以為白,則亦出於吾心之分别矣。僩。○李時可問‘仁内義外’,曰:‘告子此説固不是。然近年有欲破其説者,又更不是。謂義專在内,只發於我之先見者便是。如“夏日飲水,冬日飲湯”之類是已。若别在外面商量,如此便不是義,乃是“義襲”。其説如此。然不知飲水飲湯固是内也。如先酌鄉人與敬弟之類,若不問人,怎生得知?今固有人素知敬父兄,而不知鄉人之在所當先者;亦有人平日知弟之為卑,而不知其為尸之時,乃祖宗神靈之所依,不可不敬者。若不因講問商量,何緣會自從裏面發出?其説乃與佛氏“不得擬議,不得思量,直下便是”之説相似,此大害義理。又説“義襲”二字全不是如此,都把文義説錯了。只細看孟子之説,便自可見。’時舉。○困勉録 ‘白馬’四句是闢其以白喻長之非。以白喻長所以為非者,蓋白馬、白人無異,而長馬、長人則必區别於人與馬之際,其權度實由中出,便可見義之非外,所以以白喻長為非也。須發得此意透,蓋闢其以白喻長之非,即是闢其外義之非也。○蒙引 告子以白喻長,孟子承而答之,以為白無不同,長則有不同,即其不同處,便是心之制,乃所謂義也,義不在内乎?且汝所謂彼長而我長之,以為義在外,不知汝是以長者為義乎?以長之者為義乎?如以長者為義,則義可謂在外;若以長之者為義,則義非在外矣。
‘嗜秦人之炙’云云。
蒙引 ‘長楚人之長,亦長我之長’,人固有然者;嗜秦人之炙,亦嗜吾炙,物亦有然者。炙固在外矣,然而嗜炙亦有外歟?炙在外,而嗜之則在内;長在外,而長之則在内。義不在外,明矣。○存疑 就長楚人之長,與長我之長亦自有差等,此可見義之在内處。但孟子姑即其所明者而通之,且不及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