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录制合同包括录音合同和录像合同。著作权人与录音制作人订立的,关于录音制作人使用著作权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协议为录音合同。著作权人与录像制作人订立的,关于录像制作人使用著作权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并支付报酬的协议为录像合同。录像合同的标的为著作权人的作品,而不问其是否曾发表过; 而录音合同的标的主要为著作权人尚未发表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以外,将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然将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像作品则应经著作权人同意。制作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同表演者签订关于使用表演者邻接作品的合同。音像作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复制发行的音像制品制作者还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和表演者支付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