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我數年章】
學易可以無大過。
精義 伊川解曰:‘此未贊易時言也。更加我數年,至五十以學易易道無大過矣。’又語録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則年未五十也。孔子未發明易道之時,如八索之類,不能無謬亂。既贊易道以黜八索,則易之道可以無大過謬。云“學”云“大過”,皆謙辭。’○又曰:先儒謂‘孔子學易後可以無大過矣’,此大故失卻文意。聖人何嘗有過?如待學易後無大過,卻是未學易前嘗有大過也。○又曰:前此學易者甚衆,其説多過矣。聖人使弟子俟其贊易而後學之,其過鮮矣。○范氏曰:五十而知天命,故可以學易。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故可以無大過。至於小過,則聖人不自必其無也。然則聖人有過乎?曰:‘聖人與人同類,奚而無過也?’堯舜舍己從人,舜曰‘予違汝弼’,庸非過乎?夫惟過而能改,不遂其非,此所以為聖也。是故夫子以不善不能改為憂,其未學易,不敢自以為無大過也。
或問 程氏以聖人之未學易也不應常有大過,其既學易也不應猶有小過,而為是説。然以文勢考之,恐不如此。蓋既曰謙辭,則又何所言而不可耶?范氏真以聖人為有過,則疑未然。〔楊氏説又過高而無實〕[1],至所論‘五十’字,則皆未知其誤而云爾。范氏曰。
語類 問:‘“學易無大過”,聖人何以有過?’曰:‘只是聖人不自足之意。聖人此般話,也如“道者三,我無能”,“聖仁,吾豈敢”。不是聖人能如此,更誰能如此!此章“五十”字誤,然章之大旨在“無大過”,不在“五十”上。’淳。○問:‘孔子少年不學易,到老方學易乎?’曰:‘作彖、象、文言以為十翼,不是方讀易也。’問:‘伊川以八索為過處,如何?’曰:‘某不敢如此説。’
。○問:‘伊川前一説,則大過在八索之類;後一説,則大過在弟子之學易者,俱未有定據。’曰:‘此孔子自謙之辭。云云。’謨。○因學者問‘學易無大過’章,【眉批】 通論易道。曰:‘易只有陰陽兩字分奇耦。一畫是陽,兩畫是陰,從此錯綜,推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後來文王卻就畫繋之以辭。看來〔元初〕[2]易只是畫。’又曰:‘天地只是一個陰,一個陽,把來錯綜。大抵陽則多吉,陰則多凶,吉為善,凶為惡。又看所處之位,逐爻看之,陽有時而凶,陰有時而吉。’又曰:‘如他經,先因其事方有其文。如書言堯、舜、禹、成湯、伊尹、武王、周公之事,因有許多事業,方説到那裏;若無那事,亦不説到那裏。易則是個空底物事,未有是事,預先説是理,故包括得盡許多道理。看人做甚事,皆撞着也。’又曰:‘“易,無思也,無為也”,易是個無情底物事,故“寂然不動”。占之者,吉凶善惡隨事著見,乃“感而遂通”。’又云:‘易中多言“正”,如“利正”、“正吉”、“利永正”之類,皆是要人守正。’又云:‘易如占得一爻,須是反觀諸身,果盡得那道理否?如坤六(三)〔二〕[3]:“直、方、大,不習無不利。”須看自家能直,能方,能大,方能“不習無不利”。凡皆類此。’又曰:‘文王繫辭本只是與人占底書,至孔子作十翼,方説“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又曰:‘夫子讀易,與常人不同,是他胸中洞見陰陽剛柔、吉凶消長、進退存亡之理。其贊易,即就胸中寫出這個理。’植。○文振問:‘五十以學易。’曰:‘云云。他書一事是一理,易卻説得闊也,有底事説在裏,未有底事也説在裏。云云。易之為書,大抵於盛滿時致戒。蓋陽氣正長,必有消退之漸,自是理勢如此。’又云:‘康節所以見得透,看他説多以盛滿為戒。如云:“飲酒愛微醺,不成使酩酊。”’又云:‘康節多於消長之交看。’賀孫。
蒙引 聖人生知,其心自與易理相契;安而行之,其身自與易理相符。若無待於假年以學易而僅得無大過,而猶言此者,蓋深見夫易道之果無窮,且使人知其不可不學,而又不可以易而學也。不可不學者,聖人猶藉之以圖無過,人其可不學乎?不可易而學者,聖人又有待於假數年以學易,然僅得無大過,人其可以易而學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