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喻於義章】
喻於義,喻於利。
精義 伊川解云云。見集注。
或問 ‘均是人也,或為君子而喻於義,或為小人而喻於利,何也?且程子、楊周氏以為深喻而後篤好,范氏以為好之而後喻焉,其不同何也?’曰:‘論其所稟,則有清濁之不同;其所習,則有高卑之或異,蓋不可以一説定也。故有先喻之而好愈篤者,有先好之而喻愈深者,亦不可以一例(求)〔拘〕也。要(之)〔知〕君子小人之分,則不可易矣。若周氏所謂“其失在於用心之初”者,其切要之言歟!使非其用心之失,則雖所稟之不善,亦可以習而變矣。然喻字之義,惟吕氏之釋得矣。蓋心解通達,則其幾微曲折無不盡矣。吕氏曰:喻者,聞見而心解通達者也。程子、范楊周氏大旨多善,然或推其前,或引其後,而正釋喻字之義殊少。’云云。曰:‘然則所謂君子小人之所喻者,各為一事耶?將一事之中具此兩端,而各隨其人之所見也?’曰:‘是皆有之,但君子深通於此,而小人酷曉於彼耳。’曰:‘對義言之,則利為不善;對害言之,則利非不善矣。君子之所為,固非欲其不利,何獨以喻利為小人乎?’曰:‘胡氏言之然矣。’胡氏曰:義固所以利也,易所謂‘利者,義之和’者是也。然自利為之,則反致不奪不饜之害;自義為之,則蒙就(利)〔義〕之利而遠於利之害矣。孟子之告梁王,意猶是也。[1]
語類 義利,只是個頭尾。君子之於事,見得是合如此處,處得其宜,則自無不利矣。但只是理會個義,卻不曾理會下面一截利。小人卻見得下面一截利,卻不理會事之所宜。時舉。○喻義喻利,只是這一事上。君子只見得是義,小人只見得是利。如伯夷見飴,曰:‘可以養老。’盜跖見之,曰:‘可以沃户樞。’僩。○居甫問:‘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曰:‘這只就眼前看。且如今做官,須是恁地廉勤。自君子為之,只是道做官合着如此。自小人為之,他只道如此做,可得人説好,可以求知於人。’
義者,天理之所宜。
語類 問:‘集注謂“義者,天理之所宜”。(仁)〔一〕[2]説又謂“義者,宜之理”,意有異否?’曰:‘只宜處便是義。宜之理,理之宜,都一般,但做文恁地變。只如冷底水,熱底水,水冷底,水熱底一般。’
陸氏説。見小注。
大全 淳熙辛丑二月,陸兄子静來自金陵,其徒朱克家、陸麟之、周清叟、熊鑑、路謙亨、胥訓實從。十月丁亥,熹率僚友諸生與俱至白鹿書堂,請得一言以警學者。子静既不鄙而惠許之,至其所以發明敷暢,則又懇到明白,而皆有以切中學者隱微深痼之病,蓋聽者莫不竦然動心焉。熹猶懼其久而或忘之也,復請子静筆之于簡而受藏之。凡我同志,於此反身而深察之,則庶乎可以不迷於入德之方矣。新安朱熹識。跋金谿陸主簿白鹿洞書堂講義後。
語類 伊川云:‘惟其深喻,是以篤好。’子静必要云‘好後方喻’,看來人於義利,喻而好者多。若全不曉,又安得好?然好則喻矣。畢竟伊川説占得多。○先生問陳芝:‘曾見陸子静義利之説否?’曰:‘未也。’曰:‘這是他來南康,某請他説書,他卻説這義(理)〔利〕[3]分明。是説得好!如云:“今人只讀書為利。如取解後,又要得官,得官又要改官。自少至老,自頂至踵,無非為利!”説得來痛快,至有流涕者。’